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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法院长称南京彭宇案已和解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16:45 人民网
资料图:一审判决结束后,彭宇站在法院门口。 人民网北京3月15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就“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彭宇案件实际上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案件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决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媒体、网络也进行了热烈的评论。 公丕祥说,彭宇案件一审出来之后双方当事人都不服,上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二审以后,在各有关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人民法院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依法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南京中院依法裁定准予双方当事人撤诉。最后案件的结果是以和解撤诉而结案的。而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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