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法院应公布彭宇案真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6日07:35 新京报

  ■ 代表反应

  本报讯 (记者王姝)“‘彭宇案’引发的社会效果无法估量,不少人都说不敢做好事见义勇为了,法院应公布真相,以正司法导向”,昨日傍晚,江苏团全国人大代表孟宪忠接受本报采访时说。

  孟宪忠说,直至目前,彭宇究竟是撞人者还是见义勇为者,仍无定论。但双方以和解结案,证明彭宇的最终“身份”法院方已有结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者,那么一审判决的推理方式就是错的,法院应自我说明,以还见义勇为者公道,安慰公众的心;如果彭宇是撞人者,法院更应该说明情况,以使民众相信法院判决的公正、公平”。

  孟宪忠认为,单就个案而言,如果当事人提出保护隐私要求,法院应予以支持,但“彭宇案”应另当别论,“当个人隐私权与司法导向、社会价值去向相矛盾时,法院选择的应该是维护司法的公正性,采取有利于社会价值取向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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