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将实行土地违法政府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6日11:54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3月16日电 (记者董振国)为加大土地保护力度,山东省今年将实行土地违法政府问责制度,力争在创新体制和建立长效机制上实现土地管理的新突破。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徐景颜表示,土地违法政府问责制包含多项内容,既要问责耕地保护总量,也要问责违法用地个案,还要问责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做到违法即问责。为此,山东省要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建立清晰的耕地台账、耕地和基本农田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地籍变更动态数据库,并在执法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为实施问责制提供事实和信息依据。

  为强化国土管理部门的责任,山东省将建立国土资源系统内部执法责任追究制。山东省明确,省、市、县、乡四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强化执法责任,做到权责明确,职责清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必追究。凡辖区内出现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违规案件,要做到信息及早获悉、案件及早查处、问题及早解决,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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