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石见元:运用农产品商标促进农民增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6日23:52 市场报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石见元在小组讨论时透露,我国工商部门将“大力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

  石见元委员说,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气候环境的多样性,以及悠久的农耕文明历史,决定我国拥有众多的地理标志产品。在发展农业特色经济的过程中,通过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形成地域品牌,不仅可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而且可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从而有效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将地理标志申请单独排队,加快审查,仅2006年和2007年两年就注册地理标志163件,是2005年底之前注册总量的1.2倍。截至2007年底,我国地理标志注册总数已达301件。此外,在国家工商总局依据《商标法》已认定的1234件驰名商标中,涉农产品商标有290件,地理标志有14件,如“安溪铁观音”、“绍兴黄酒 ”、“盘锦大米”、“泰和乌鸡”等。

  石见元委员说,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已成为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比如江西“南丰蜜桔”地理标志注册后,从注册前几毛钱一斤销售都难卖,发展到现在2.4元一斤还供不应求,目前总产值达6亿元以上,全县12个乡镇中有6个重点乡镇的农民主要依靠南丰蜜桔发家致富。福建“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在我国及相关国家注册后,出口单价比全国茶叶平均价格高出80%,外销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近年来每年以8%以上的幅度增长。

  石见元表示,今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加快地理标志注册,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加强与农、林、畜牧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以及与有关国际组织和政府部门的合作,推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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