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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穹:立法过程信息不对称问题确实存在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02:42 第一财经日报
第五,召开一些国际专家的论证会,解决法律设置的权利、义务的特殊性和平衡性。有的要请国内外的专家进行广泛论证。 第六,在实践性上听取意见,法律法规调节管理的相对人,要听取他们的意见,被管理人有什么要求和反映。 第七,以上程序走完后,还有国务院法制办的会议,将这些法律法规草案从内容到形势,从章节到子句,都进行深入的讨论。在章节中进行思考,在标点符号当中进行摸索,在逐字逐句中进行查询。 第八,遇到重大问题协调不下来,有重大分歧的意见,各个部门互不相让,那其中某一项职权(某一条)就不写了;或者是有重大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又必须要写的,那就要报国务院领导来决定。 并不必然代表部门利益 《第一财经日报》:这种“不写了”的情况经常出现吗? 张穹:经常遇到。 把这些工作都做完以后,这个法律法规就比较成熟了。最后,没什么争议了,再提交国务院讨论。 一般来讲,法规由部门起草必然关联到部门利益法制化,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目前部门起草法规的状况不能改变,但并不意味着,部门起草法规就必然代表了部门利益,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经过八个步骤的审查,那些突出部门利益的法规早就被改得面目全非了,“根本就过不去”。 《第一财经日报》:如何解决立法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避免立法过于倾向一方? 张穹:关于立法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个确实存在。比如,中国数亿农民的利益诉求渠道确实比较窄,他们的声音不大,很多农民也不看报,也不上网。我们现在就是尽量扩大宣传,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本报记者孙荣飞对此文亦有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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