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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应强制雇主为保姆买意外险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03:35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田霜月)不签约的保姆和钟点工,不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内。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吴自祥建议,把保姆纳入劳动者范畴,同时强制雇主为保姆购买意外保险。 吴自祥列举了保姆雇工面临的几大尴尬,没有单位或者雇主为其购买社保,休息休假权利被侵犯,可被雇主随意性解雇。“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保姆寥寥无几,最明显的是保姆生大病只能自己‘扛’。”而这些尴尬都不能通过《劳动法》来维权,由于保姆业的隐蔽性、分散性,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未将其纳入劳动者范畴。 但吴自祥认为,无论经过何种方式,保姆一旦在雇主家中从事劳务,付出了时间和精力,给雇主生活提供了方便和舒适,并一次获得报酬,就属于劳动者。法律不应当因为保姆工作的隐蔽性、分散性就否认他们劳动者的地位和权利。无论保姆是否订立劳动合同,跟谁订立合同,都有权受法律保护。 他建议,在以后最高院司法解释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法活动中,应将劳动者作扩大解释,把保姆(不论是劳务派遣保姆还是私人雇用保姆)纳入劳动者范畴,为保护保姆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他还提出,要强制雇主为保姆购买意外保险,若雇主拒买保险,则要承担高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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