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立法干预国民膳食结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07:22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3月16日电(记者 徐盈雁) 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是目前我国公民营养状况的两大症状。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法学系教授何悦在今年两会期间建议,通过营养立法对我国公民膳食结构进行营养干预,使国人的饮食达到结构优化、营养全面、卫生安全的要求。

  何悦表示,营养立法是提高某些重点保护人群身体素质的重要措施。“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营养立法是儿童健康成长的保证。如日本早在1952年相继出台《学校供餐法》等法规,经过多年执行,日本国民的平均身高和智力水平明显提高。”而我国,尽管近年来先后开展过多项营养干预工作,如学生营养餐、临床营养等,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营养干预无果而终。

  “据我了解,近20年我国糖尿病患者整整增加了5倍,达到8000万人。肥胖、高血脂、冠心病患者亦有同样情况。”何悦认为,有必要通过营养立法解决营养过剩问题,预防相关疾病。

  营养立法还能为监管食品市场提供科学的法律依据。“《食品卫生法》并未对食品营养的管理、监督和处罚作出明确规定。‘大头娃娃’事件也说明缺乏配套和专门的营养管理法规。”何悦说。

  何悦认为,中国应尽快建立营养师制度,通过营养师参与企业的食品研发,对食品营养价值作出评价并负责;制定特殊人群营养保障法,规范儿童、学生、妇女、老年人等群体的膳食结构;实行食品营养标签制度,促使食品工业注重产品营养价值,为消费者正确选择食品提供指南。

徐盈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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