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义务教育阶段办学应有国家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08:1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16日讯 记者李青“教育均衡并不是低水平、‘劫富济贫’、削峰填谷式的均衡,而是通过提高办学门槛,实现义务教育水平的整体提高。”江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虞国庆代表建议,针对当前义务教育在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的现状,国家应建立并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办学的“国家标准”,避免教育资源分配不公。

  虞国庆认为,教育均衡并不是“劫富济贫”,而是在现有显而易见的非对称格局中找寻沿海与内陆、城市与乡村、重点校与薄弱校之间的平衡点。

  “贫困地区办学条件艰苦、教师流失严重加上对农村女孩、残障儿童、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忽视,构成引发辍学的主要原因。”虞国庆呼吁,应该由国家制定统一标准,对办学点状况进行核定,对现有教育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建立以均衡为目标的义务教育评估体系。

  据了解,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江西省今年将采取四项关键性举措。一是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办学工程;二是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建设,引导县级行政区域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扶持薄弱学校、薄弱环节、薄弱对象,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三是实施促进农村教育发展的工程建设,筹措15亿元资金,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等一系列重大工程;四是保障特殊群体的平等教育权,下大力气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与城镇居民子女平等就读、留守儿童和残障儿童的教育工作,使他们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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