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两会舞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09:16 中国经济周刊

  如何对待新崛起的阶层,这是任何现代意义上的执政党均无法回避的重大课题,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

  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在城镇就业中所占份额占已近75%,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占到近70%。截至2007年第一季度,我国私营企业已经突破500万户,个体工商户已经突破2500万户。仅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解决了1.1亿人的就业。

  在中国这样一个转轨经济体中,非公经济部门的贡献并不仅止于自身财富的创造与积累。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为了奠定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不能仅仅着眼于对原有国有企业进行改造,而应当着重于发展新的民营企业。这不但是因为后者较之前者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因为后者的进展形成了对前者的竞争压力并为前者提供了改制的资金、市场等条件。”

  另外,不同于改革开放初期,当时的私营企业主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来自社会底层或边缘化群体,而自上世纪90年代起,私营企业主综合素质不断提升,高学历化、专业化和精英化趋势明显。

  这种趋势明显的例证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一般都是非公有制企业。同时,数以10万计的“海归”以及15万户民营科技企业,对推动我国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经济力量的提升,社会地位的稳固,加之自我认同感的加强,势必使得新阶层逐步增强其政治诉求。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工商联主席王植时直言:“谁能促进生产力发展,谁能创造社会财富,谁就自然会有发言权。”

  面对新阶层逐步增强的政治诉求,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不断致力于为其提供一种更加健全完善的政治诉求表达机制,尤其是在2002年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后,社会各界对于非公经济的认识和态度再次出现质的飞跃。

  伴随基本制度层面障碍的扫除,2005年,中共中央5号文件提出,把各种新阶层的政治诉求纳入到多党合作、民主协商的政治框架和制度中来,其中提到“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再次提出,人民政协“要运用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当年7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其后颁布《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该文件明确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逐步建立一支代表人士队伍”。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适时成为了展示上述指导思想的重要平台,这其中,作为最直观的现象,两会上新阶层、新群体代表、委员的不断产生与增加,不仅成为了中国社会结构随经济发展而变化的缩影,更体现出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为新阶层、新群体的利益诉求开辟了更宽广的渠道。

  新阶层中的个体、私营企业主集中亮相全国两会始于2003年,当年产生的2984名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计有55名私营企业家。而在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中,同样属于新阶层的律师人数几乎翻番,达到创记录的22名。在这22名代表委员的身后,是一个更为广泛的代表阶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数据显示,今年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律师已经达到了3000余名,人数远远超过上一届的1200余名。增长率达到100%以上。

  3月2日,全国政协组织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吴建民介绍本届政协委员构成的特点时特别提到,“其中既有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领军人物,也有民营企业家、律师、会计师等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

  更多来自新阶层的代表、委员登上两会舞台,除了有助于平衡政治资源供给外,对于现有政治体系的维护和发展同样不无裨益。全国政协委员、西藏珠穆朗玛集团董事长才旺扎西表示:“新阶层代表更能设身处地从某一地域、某一个行业出发,所以提出的议案有时更具针对性、操作性。”

  “我们不需要特殊的照顾”

  作为新崛起的阶层,新阶层的利益诉求有哪些?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青连斌给出的答案是,新阶层的主要利益诉求可归纳为五点:一是希望党和政府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二是希望降低产业准入门槛,民营经济也能进入到诸如基础建设、物流和股份银行等只向国企和外资开放的领域;三是希望享受和国企同等的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如获得银行信贷等;四是希望政府转变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五是希望通过各种渠道如参加政协、人大等更多地参政议政,传达自己的呼声。

  这一归纳与记者连日来对新阶层代表、委员的采访互为印证。如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表示:“我们不需要特殊的照顾,我们追求的就是平等的待遇,因为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就是公平、公开、公正,大家在同一起跑线上你追我赶,最后强者胜、弱者负。”

  来自辽宁的政协委员王植时作了类似的表示,他说:“经济运行中没必要强调国有、公有、民营、私营、外资这些概念,现在谈起非公经济总是存在一些历史的偏见。”

  新阶层人士对于公平、平等的强调既有历史的烙印,也有现实的阴影。如果说,此前新阶层发展所面临的障碍主要集中在意识形态、基本制度等方面,那么现在,他们所担心的,主要是相继出台的政策利好能够渐次落实为具体的制度安排、法律条文和运行细则。

  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例子是: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36条”)的颁布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了平等准入、公平待遇,以及改善金融服务,加大财税支持等七方面政策支持。

  一年后,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张龙之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坦陈,全国工商联调查结果显示,“非公36条”贯彻落实主要存在四处问题:一是还有一些部门的配套措施尚未出台,社会对此热切期盼;二是有的配套措施缺乏必要的力度,措施不到位;三是有的配套措施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性规定非常苛刻,不利于今后相关方面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四是部分配套措施虽有了文件,但在具体执行中很不到位,一些配套措施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阻力。

  造成新阶层尴尬处境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作为分权改革合乎逻辑的结果,有损于相关政府部门利益的大政方略欲落到实处,仅有中央政府的决心是不够的,长期形成的行政垄断以及由此管制权力而来的在位利益会在具体环节中转化为难以胜数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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