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起福寿螺案宣判 消费者获赔11.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11:21 BTV《直播北京》

  文稿作者:谷泽斌1

  写稿日期:2008-03-14

  【导语】在2006年夏天倍受关注的“福寿螺”事件中,北京160多名消费者感染“广州管圆线虫病”。部分消 费者随后将销售福寿螺的北京蜀国演义酒楼告上法庭。今天,最后一起因食用福寿螺引发的赔偿案件,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

  【同期】朝阳法院法官俞里江:被告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杨某医 疗费四万一千六百六十九元八角八分、误工费四万九千九百三十七元。

  【正文】此外,蜀国演义还将赔偿原告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证人出庭作证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计11万8 千多元。

  【采访】杨先生代理律师:满意

  蜀国演义:尊重法院判决。

  【正文】为了今天的这个判决,杨先生和蜀国演义酒楼经历了一年多的拉锯战。其中一个争论的核心是,杨先生没有 在蜀国演义就餐的发票,只是提供了在此就餐的多张照片,以及当天就餐的人证,对此,蜀国演义曾提出质疑。

  【采访】蜀国演义:照片是数码照片,没有办法核对真实性。

  【正文】此外,杨先生患病期间身在广州,那里正是“管圆线虫病”的发源地,因此蜀国演义认为,不排除他在广州 染病的可能性。

  【采访】蜀国演义:我们认为不能排除。

  【正文】被蜀国演义否认的这些事实,却得到了法院的采信。因为就餐不一定开具发票,而照片和证人证言显示:杨 先生在蜀国演义就餐的可能性比较大。

  【采访】朝阳法院法官俞里江:放大照片背景有蜀国演义字样。

  【正文】此外,从杨先生的就诊经历来看,他出现发烧、头痛等症状后,先是到北京朝阳医院等多家医院就诊,医生 建议他回到当地医院继续查明原因,杨先生随后来到广州,直到被确诊为“广州管圆线虫病”。由于就诊过程是持续的,法院 认为,杨先生在广州染病的几率是非常小的。

  【采访】朝阳法院法官俞里江:发生损害的事实,应该在北京就发生了。

  【正文】基于以上两点,法院做出了赔偿判决。据了解,2006年6、7月间,福寿螺事件导致北京160多名消 费者感染了“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身心都经受了极大的痛苦,蜀国演义公司则被处以近50万元的行政罚款,直接和间接 损失更是高达2000多万元。

  记者张小川、谷泽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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