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名代表提交议案改善行政诉讼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06:38 正义网-检察日报

  确保行政审判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据统计,有不少法院全年未受理1件行政诉讼案件。吕忠梅、田儒斌、姜健等代表认为,不是老百姓没有行政争议可诉,而是现行行政诉讼机制缺乏必要的中立性和权威性,导致行政诉讼运行不畅。

  代表们将现行行政诉讼制度的缺陷归纳为:受案范围过窄,导致不少公民、组织告状无门;法院审判难以摆脱行政机关的干预,难以做到依法审判;原告资格狭窄,确定被告规则复杂;法律适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无法保证行政机关切实执行裁判内容。上述种种弊端,导致当事人不敢告、不愿告,法院不愿审、不敢判,法院判决执行难,等等。

  两会期间,吕忠梅、田儒斌、姜健等92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议案,指出司法环境已经成为制约行政诉讼活动健康发展的障碍,建议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应致力于消解或减少影响行政审判良性运作的机制性问题,为行政诉讼营造宽松的司法环境。

  明确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具体情形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作了相同的规定。实践中,在是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问题上,时常发生争议。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是由办案法官来决定的。然而,在法官作出“批准撤诉”的裁定后,原告就不再享有上诉权利,从而丧失法律救济的途径。对此,马克宁等30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修改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赋予原告对撤诉处理裁定享有上诉权利。

  在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一直困扰行政诉讼工作。迟夙生等31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修改行政诉讼法,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具体情形。

谢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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