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申建综合楼实际抢建商住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07:54 深圳特区报

  

名义申建综合楼实际抢建商住楼
正在抢建的工地。
名义申建综合楼实际抢建商住楼
正在拆除的一处物业。
名义申建综合楼实际抢建商住楼
该股份公司与开发商签的合同。

  核心提示

  宝安区民治街道赤岭头股份合作公司以为股东谋福利的名义申请建设综合楼,在未得到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抢建,部分股东对此忧心忡忡。记者调查发现,股份公司实际上以近5000平方米的土地为资本与人合作,拟开发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商住楼,以换取不超过8000平方米商住楼的分成,跟政府部门玩了把“移花接木”。而签订合作开发协议既未征得股份合作公司股东大会的同意,又未请监事会列席监督,部分股东担心有人假公济私,遂向相关单位投诉,目前抢建工地已被民治街道办责令停工。

  报 料 人:佚名

  报料内容:股份公司与开发 商合伙抢建楼房

  报 料 奖:200元

  合同竟写明如被政府制止则按已建面积分成

  “政府部门正在严查抢建,但是股份公司董事会却跟人签订开发商住楼合同,带头抢建,其违法行为直接损害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日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读者致电本报,希望记者调查该事件。

  据该读者介绍,他是民治街道赤岭头股份合作公司的股东之一,日前股份公司想把三处物业拆掉腾出空地准备起高楼,其中两处物业已拆除完毕、盖楼的地基也打好了,一直在偷偷摸摸地开工。一打听,该项目未征得国土规划部门的审核,属于违建,向董事会咨询是怎么回事,得到的解释是股份公司腾出近5000平方米的土地跟人合作建楼,建成后可分得约8000平方米的新楼房,是为了替大伙谋福利。

  “谁都知道梅林关附近现在寸土寸金,股份公司搞这么大个项目,既未开股东大会表决,又没有跟监事会沟通,用近5000平方米的土地换取不超过8000平方米的房子,这个买卖我看不公平,而且还是违法抢建。”该读者气愤地表示,股份公司所签的合同还规定,如果股份公司分得8000平方米的物业,就不得对项目的总建筑面积进行限制;如果建设中途受到建筑部门约束、不能再往下建,则按已建好面积分成。该读者认为这明显是蓄意抢建。

  报建申请隐瞒秘密合同

  前日,记者来到该读者举报的违建工地,看到几千平方米的空地已经打好地基,一栋厂房正在拆除之中,工地上没有大型机械施工,只有几名男子从事拉电线、搬钢筋等工作。工地门口看不到任何建筑示意图及相关证照。

  昨日,记者与民治街道城管综合执法队负责人联系,该负责人表示,大约在上周的时候,赤岭头股份合作公司向街道办打报告,称该公司想搞一个固本强基项目,建一个综合楼,用作老年活动中心、期刊室和电子阅览室,多出的房屋用来分给困难户居住。对于为原村民谋福利的事情,街道办当然支持,但是该项目尚未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复,遂不同意他们开工,并已多次查处过,但施工方时不时偷偷开工。

  记者转述了读者的投诉、该股份合作公司跟建筑出资方所签订《合作兴建综合商住楼合同书》的内容,该负责人表示,该股份公司在申请报告中隐瞒了这些内容,到目前为止,从未主动提及这份合同,性质很严重、很恶劣,好在执法人员一直在巡查该工地,多次制止其抢建行为,否则房子都差不多建好了。

  昨日中午,记者随民治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前往赤岭头股份合作公司调查。该公司董事长何先生表示,公司本意是给股东们谋福利,前一段时间向街道办社会事务科报请建综合楼一事,希望作为基层固本强基工程处理,申请报告中确实未提及合作建商住楼一事,目前报告可能转到民政部门了,还没批下来。何先生补充解释说,董事会有经营决策权,而根据股份公司的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需要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接受监事会的监督,但是每次开大会都吵架,监事会也流于形式,所以此项目未经股东大会讨论表决,监事会事后才知道。

  违建工地被责令停工

  记者昨日从国土规划部门了解到,无论是固本强基工程还是一般的商住楼建设,都要上报规划部门审核,而该股份合作公司拆厂房建商住楼,涉及改变土地用途,同样要报批,但是至今未收到相关申请报告,确实属于违建。

  民治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街道办对查处违建行为决不手软,前几天还出动数百名执法人员对7栋违建进行了拆除,对极个别钉子户,街道办正在商议动用爆破拆除的办法处理,极大地震慑了个别原村民的抢建行为,没想到还有股份公司拿出稀有土地与人合伙抢建商住楼,街道办会将该工地作为重点监察对象,如果股份公司拿不到相关部门的报批文件,坚决不允许该工地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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