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规定女出租车司机不得穿吊带和短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08:0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 姬娜 实习生 陈超凡)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人文奥运 旅游西安交通伴你行”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即日起至10月底,西安市1万多辆出租车及驾驶员,在车容车貌和文明服务方面有了更严格的要求。主要是对车容车貌、文明服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要求驾驶员在营运中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仪容举止要求:男驾驶员不得蓄长发、留长胡须,不得穿背心和拖鞋、不得袒胸露怀或穿短裤;女驾驶员不得穿吊带衣或短裙驾驶出租车。营运中不吸烟、不打手机、不吃食品,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不得拒载,无特殊情况不得中断服务,车辆停运和交接班时,应在规定位置摆放专用标识。安全行车,不强行超车,不随意停靠,不截头猛拐,不开“英雄”车、赌气车。

  据了解,该活动从2008年3月开始截至10月底,该管理处为了加强市场监管,将组建两支“打黑”稽查队,重点查处非法营运;还将加大对非法营运和违规车辆的处罚力度。另外,加强24小时投诉接待制度,投诉电话:88624509,将在奥运会期间增设外语投诉接待,便于涉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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