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摊占道受到严重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09: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 王海龙

  □通讯员 杨阳 张美菊

  本报济宁3月17日讯 针对水果摊点占道经营现象,济宁市综合执法部门过去皆是采取简易的处罚程序。但是,因为力度有限,占道经营屡次被查仍不改正。近日,济宁市中区执法部门对一被警告后仍占道经营的水果摊开出了济宁市首例一般程序罚单。

  济宁市综合执法局中区分局在近期开展的水果摊点占道经营专项整治中,看到一水果经营户将摊点摆在人行道上,给过往行人带来了很大不便。3月5日,执法队员来到该店,给店主发放了《法律明白纸》,并要求其摆在室外的水果进入室内经营,并将杂物清理干净,当事人口头答应,但没有任何行动。3月7日,执法队员集中整治辖区水果摊点时发现,该业户的水果店仍在人行道上。执法队员依法对其店外经营的水果及杂物进行了证据保全,并于当日进行立案。3月10日,市中区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随后对该业户作出罚款300元的决定。没几天,该业户就到大队交纳了罚金,并保证不再占道经营。据了解,使用了一般程序进行处罚,克服了平时现场处罚金额小、力度弱的缺点,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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