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力纯水冒充“消协推荐商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09:16 郑州晚报

  

沃力纯水冒充“消协推荐商品”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推荐商品”,沃力纯水在市区很多空调公交车上的广告(如图),让很多消费者在消费中都受到暗示,王小姐也是这样:“能够被推荐的,肯定质量服务都信得过。”昨日,省消协正式表示:“我们从2002年开始就停止了任何评比活动,沃力这样的宣传是一种不实宣传,严重侵犯了消协的名誉权,对消费者是一种极大的误导。”

  晚报记者 辛晓青/文 张翼飞/图

  “诚信”广告满街跑

  市民王小姐打算买纯净水,她想起在公交车车身上沃力纯水的广告,“说是省消协推荐产品”,王小姐向省消协咨询才知道,“那广告根本就是忽悠人的”。

  近几日,记者在花园路观察,发现K9、K903、K963、72K、29K、52K、603K、88K等线路的空调车上都出现了这个广告:“本产品荣获‘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推荐商品’称号”,“沃力十年 值得信赖的品牌”。该产品在市区的100台空调车上打了广告。

  记者随后联系沃力纯水公司一位负责人,对哪年获得的称号,他表示,“每年都有啊,今年3·15才续的”,并说有省消协的公章。

  消协6年来从未搞任何评比

  据省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李汉生说,这个广告已经出现很长时间了,发现后他拍照取证,并打电话找到了该公司的李姓负责人,要求他们提供获得推荐的证明材料,半个月过去了,对方至今没有露面。

  据省消协消费指导部的王中胜主任介绍,从2002年开始,他们就没有再搞过任何评比推荐活动,而沃力纯水大概在1997年曾经评上过“推荐产品”的称号。“但荣誉有效期是两年,到现在过期快10年了。”李汉生说,“当时评上的,是对它前一年质量的肯定,并不是说以后质量一定就好。”

  该广告严重误导消费者

  王中胜介绍,消协以前搞的评比活动,确实是经过法定部门的质量检验后才确定的,而且会统一制作牌匾,给企业发盖有公章的表彰决定和证书,同时在牌匾上就有颁发的年度和有效期。这种荣誉是对企业的一种肯定,不允许企业用于商业目的的宣传活动。

  “我们经常接到一些消费者、地市工商部门打来电话询问,是否搞过什么评比,说明现在很多企业还拿着过期失效的荣誉或冒用消协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李汉生说,这对消费者是一种严重的误导,“违反了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严重侵犯了消协的名誉权。”

  相似过期荣誉街上很容易找到

  记者昨日在黄河路金门饼家店内看到,这里悬挂的各种荣誉牌匾有近10块,其中就有省消协推荐商品的牌匾,有效期为“2002~2003”年度。该店店员说,他们每个店里都有这样的牌子。

  在黄河路一个建材商店内,记者也看到某协会评选的诚信品牌牌匾,而发匾日期也已经过去5年。

  消协负责人表示:“荣誉牌匾作为企业文化和历史,可以在企业内部陈列,但是不能作为商业宣传,不能挂在营业场所对消费者的选择进行干扰,更不能复制拷贝,发给你的就是说你这个店的质量信得过,不是说你所有店都信得过。”

  省消协冯国英副秘书长说,之所以停止搞任何评比活动,就是对消费者负责,不让企业借着消协的名义进行干扰消费。省消协李汉生说,他们正在搜集证据写报告,要求工商部门对沃力的不实宣传进行查处,“如果他们一直置之不理,我们就和沃力法庭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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