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三位一体”管理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09:46 云南日报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我省已建立了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保护消费者权益管理机制,去年共受理申诉1107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12.84万元。

  “三位一体”管理机制的基本构架为:以辖区食品经营户监督、监管责任区划分为标志,以市场巡查制、监管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实施痕迹监管的网络化监管机制;以与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签订责任书为主要形式的经营者产品质量自律机制;以索票索证制、进货台账制和产品质量承诺为主要内容的经营者自律机制。去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实现了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目前,全省农村市场证照齐全、具有合法食品生产经营资格主体109560户,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1700多个。

  记者 成淇平(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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