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招商引资该不该重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11:14 齐鲁《开讲天下》

  2月25日,郑州市政府对2007年度郑州市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重奖,其中60名政府官员因招商有功也成为奖励的对象,据了解,获奖最高的个人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延明,奖金11万元。各区委书记、县委书记、市长、区长、区商务局局长均有6000元到7万元不等的奖励。 60位县(市)区官员共领走了高达166.7万元的奖金,他们几乎包括了郑州市各县(市)区的书记和行政一把手。据郑州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只要是为郑州发展做出贡献的,不管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市民,都可以获奖。获奖者领取的奖金属于个人,完全归自己支配。以现金奖励官员引起了正反双方的争论。

  很多人认为,物质奖励有利于经济发展。从郑州的现状来看,奖励是最有利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办法。对于地方经济来说,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应该给予奖励。也可以给予一次性奖金。从这个角度上讲,这种奖励无可厚非。

  但反对方认为,对于这些官员来说,招商引资就是份内的事,做好本职工作而获得奖励,很像权利红包。重金奖励是行政行为,必须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职权法定主义”,只有法律允许的政府才能做。还有,招商引资是一项长期的事务性工作,是利用公共资源完成的,不是领导一个人的功劳,也不应该单独奖励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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