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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要在全国创新和发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05:46 浙江日报
本报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 周咏南 刘刚)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空前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产生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赵林中提出,“枫桥经验”要在全国不断发展、不断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枫桥经验”的内涵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40多年来,“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历久弥新,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战线上的一面旗帜。 赵林中说,随着时代的发展,“枫桥经验”在新时期的实践范围不断拓展,从先前单纯保稳定、促发展,到新时期实现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从而在根本上减少和预防了矛盾纠纷的产生。“枫桥经验”从一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典型,逐渐上升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的经验,创造了“靠发展富裕群众减少矛盾、靠自治相信群众解决矛盾、靠制度依靠群众预防矛盾、靠真情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新经验,形成了具有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收到了“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社会文明进步”的良好效果,对维护农村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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