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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民工能参与劳模评选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06:0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3月18日讯 18日,记者从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五一”前夕,省政府将表彰800名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并首次要求在评选推荐时,农民工应占一定比例。 据介绍,这次评选表彰的范围是:2003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的工人(含服务业职工、农民工)、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评选职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600名、农业劳动模范200名。 据介绍,此前我省省级劳模中,还没有农民工当选。在本次评选推荐过程中,要求各地评选推荐的人选中,一线职工不低于总数的50%,并首次要求农民工应占一定比例。与此同时,要求企业负责人不得超过20%,党政群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人选每市不超过1人,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审查条件更加严格。 据了解,对受到表彰的人员,分别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或“山东省先进工作者”称号。“劳动模范”称号授予企业职工和农民(含农林牧副渔等各业人员);“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各地推荐人选将在4月15日至19日进行公示。“五一”节前夕召开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届时,将由省政府对受表彰人员分别颁发奖章和证书,每人奖励人民币8000元。 □记 者 杨凡 □通讯员 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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