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统计局局长就经济普查工作答记者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07:23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2007年11月1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08年1月11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对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这标志着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展开。

  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承担着经济普查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此前,省统计局已经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于去年开始着手进行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筹备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紧张有序、全面推进、逐步落实。

  近日,记者就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关情况采访了省统计局局长杨文章。

  记者: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杨文章: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省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省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记者: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什么?行业范围包括哪些?

  杨文章: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行业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为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阶段要对我省境内所有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清查登记,通过鉴别确定普查对象。

  记者: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与第一次相比有哪些变化?

  杨文章: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与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为适应当前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能源消耗统计的需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扩大主要能源品种和水的消费量的统计范围。

  记者:2004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务院决定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周期是如何确定的?

  杨文章: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推进统计调查体系的改革,经国务院批准,2003年8月11日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 《关于调整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通知》,决定经济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但由于2003年恰逢“非典”的特殊原因,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延至2004年实施。2004年9月5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条例规定全国每五年进行一次经济普查。

  记者:每次普查都有标准时点,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何时?总体时间安排如何?

  杨文章: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2007年作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筹备阶段,主要是研讨、制订经济普查的总体方案和工作细则;2008年为普查的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进行普查试点,培训普查人员,部署并落实普查方案,完成单位清查工作,为普查填报登记工作的开始做好准备;2009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10年为普查相关资料编印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记者:如何确保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杨文章: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除农业以外的19个国民经济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和875个行业小类,我省涉及普查对象约有25万多个各类单位和近100万个个体经营户,可谓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因此,在组织实施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全省形成各级、各部门协作配合、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各阶段、各环节工作。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政府将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等部门。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市、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同时,各级政府还要建立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成员单位包片制。

  本报记者 杨 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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