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奖励退出污染最严重前十名城市2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15:11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本报3月19日讯 (记者 薛琳) 今日,记者从省环保局了解到,我省将省级考核的6个重点城市纳入重奖范围,退出污染最严重城市前五名的,奖励100万元,退出污染最严重城市前十名的奖励200万元。

  2007年,我省开始对国家考核的5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改善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城市给予奖励。此次,为激励其他6个重点城市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改善空气质量,决定将省级考核的朔州、忻州、晋中、吕梁、晋城、运城6个市纳入奖励实施的范围。

  据了解,奖励将以各市的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作为考核指标,以2006年为基准年,实行动态比较考核。通过与基准年的比较,对于退出污染最严重城市前五名和前十名的城市给予奖励。对于因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城市年际环境质量状况下降的城市,则要取消其资格,不列入本办法实施奖励的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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