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未改原始密码银行员工转走7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07:34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 】(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 张纬)朱某身为银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和个人技术专长,将该行储户梁某某名下两个未更改原始密码账号内的75万元存款转走。日前,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将朱某提起公诉,经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朱某贪污罪成立、处以有期徒刑6年。

  2004年下半年,某银行深圳分行技术部主管朱某在工作中发现该行储户梁某某名下两个账户长期未办理交易,且原始密码未经修改,产生了将账户上的钱据为己有的念头。朱某用伪造的身份证开设了户名为宋某和黄某的两个银行账户,又利用技术手段将宋某、黄某的账户名更改为与被害储户同名的“梁某某”,然后将梁某某原储蓄账户的75万余元转账至朱某虚构的两个账户。得手后,朱某采用逐日在ATM机上取现的方式将银行账户的钱全部取走。2006年12月,储户梁某某到银行取钱,发现账户上的钱不翼而飞,遂报案。检方称,该案件警醒银行储户要增强存款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存款后要及时修改和保存好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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