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限定会议时间文件字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09:06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丰县人民政府20日出台专门文件,规定了各类会议的时间上限和文件资料的字数上限。

  该县规定,县直机关有关部门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同时提倡开小会、开短会,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常委会议、常务会议及各类专题会议等,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一般不超过2分钟。另外,该县还规定县委、县政府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办公室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2000字;县领导在全县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在4000字左右,其它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在2000字左右。 (李先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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