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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面征收垃圾处理费 每户每月9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09:37 台海网
台海网3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海峰)昨日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年底前,每个市、县(区)都要全面征收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必须达到9元/户.月。 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相关部门已做好城区住户价格上调前的相关准备工作。而未征的县(市)也已进入开征前的准备。 据悉,去年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还是按照福州市政府2003年出台的84号文件标准执行,每户居民每月征收6元。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征收垃圾处理费3085万元,完成预计目标的79.1%。 又讯“福建省年内必须建成投产17座污水处理厂和22座垃圾处理场。”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昨日在全省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 会上,省建设厅通报了上述39个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进展情况。目前建设进展较好的污水处理项目分别有:泉州北峰污水处理厂,其一条生产线已投入试运行;宁德、福鼎的处理厂区已建成,目前配套管网正在施工中;罗源、闽侯大学城、泉州城区、晋江仙石污水厂进入主体工作施工。另有的项目已动工建设,有的因征地、审批等原因进展滞后。 在22个垃圾处理项目中,进展较好的项目分别是:厦门东部、石狮焚烧厂扩建、宁化、将乐、长汀、上杭、霞浦、屏南、古田的垃圾处理场,现已进入主体工程建设阶段或基本完成。另有的项目或已动工或仍在选址论证。 省建设厅要求各地加快项目建设,落实责任制,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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