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02:2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马力)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昨日,市建委下发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加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企业必须向农民工交付实名制IC卡

  这份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30元。

  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前为其办理实名制人员备案,并向农民工交付实名制IC卡,组织农民工持卡进场施工作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每月将农民工的出勤情况及工资表进行公示,经农民工确认无误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将工资按月足额打入实名制IC卡中,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各区县将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昨日的这份通知中还发布了《劳动合同书》的示范文本。其中规定,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乙方的亲属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部门将对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各区县也将开展日常巡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施工企业,将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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