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物品不能随身带上飞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09:56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淑丽)昨日,记者从山海关机场获悉,为了保障航空安全,目前山海关机场执行民航总局安检新规定,旅客不能随身携带液态物品登机,如是必需品需要提前办理托运手续。

  新规定指出,禁止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针对旅客的特殊需求,也有相应的辅助便民措施出台。如有婴儿随行的旅客,在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而糖尿病患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以交由机组保管。同时,旅客也可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但每种化妆品的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并应单独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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