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与死者家属签协议平息事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13:56 都市时报
医院与死者家属签协议平息事态
  已脱离危险、仍在会泽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的晏祥英为躲避记者,借故离开了病床。记者 曲鸣飞/摄

医院与死者家属签协议平息事态
医院、死者家属、卫生局共同签订的调解协议。记者 曲鸣飞/摄

  猫狗试药 一吃就死

  省中医医院两位专家的分析,不由得让记者回想起在死者邓金昌家采访时获知的一个细节:“我岳父死后,我们也怀疑他是中毒身亡,便找来一条小狗和一只猫,灌下残留的中药汤,它们也很快死了。”邓金昌的女婿郑先生说,他们再次找到福安乐医院,并向会泽县卫生局反映情况,还到金钟镇派出所报了警。“医院的人说药方没有问题,卫生局的人还到家里拿走了处方和药渣,说是等鉴定好了就给我们消息。”

  据其介绍,随后,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及法医找到家属提出尸检要求,但家属坚决不同意尸检,至今死者仍未入土为安。

  幸存者:觉得药汤特别辣

  “我是最早的一个,11日就到福安乐医院抓药了,第二天吃药后就上吐下泻。”21日上午9点多,记者几经周折在会泽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内三科病床上找到了晏祥英。

  她说,自己同样是因失眠、出虚汗前往福安乐医院抓中药调理身体。“11日我到医院抓好中药后,由于太忙当天没来得及煎服。12日晚10点多,我喝了一小杯中药汤后去上厕所,在厕所里就呕吐不止。喝药时,我就觉得汤特别辣嘴;喝完没几分钟便感到肚子如刀绞般的痛,差点就晕倒在厕所里。”

  感觉不对劲后,就住在会泽县人民医院附近的晏祥英被家人送进医院。“幸好我吃得少,还没有一小纸杯。”晏祥英说,当晚经输液治疗,次日早她就回家了,而回去没多久又开始犯病。“肚子疼,到处都疼,太难过了。”家人再次送她入院,并住院至今。“现在算是控制住了,只是肚子里还会隐隐地疼,医生说再休养几天就可出院了。”

  调查

  儿子女婿自称“远房亲戚”

  3个死者几乎在同一段时间,因为同一种病情吃同一家医院开出的中药身亡,家属们很快在家料理后事,显得异常平静。面对采访,他们都不愿意多说。

  21日是会泽县公路管理段退休工人梅秀花(音)下葬的日子。中午12点,死者亲属陆续从墓地回到县城,记者亮明身份向他们了解情况。“我不了解情况,我们是远房亲戚。”其儿子及女婿的回答让人有些意外。当晚,其女儿也在电话中婉言谢绝了采访。

  据会泽县公路管理段多名职工透露,梅秀花生前没有大病,只是经常失眠。17日晚10点左右喝完从福安乐医院抓回的中药后,当晚就被送到县人民医院抢救,18日上午10点多死亡。后来,医院与家属私下达成协议,赔偿8.6万元了结了此事。

  在采访邓金昌家属时,其妻多次打断记者与女婿郑先生的谈话,还悄悄让儿子用手机拍摄记者和采访车。

  仍躺在病床上的晏祥英也非常“警惕”:“你们是不是记者啊?”看到摄影记者在拍图片,她借口有事要找医生,匆匆离开病床,不知去向。

  医院签协议“安抚”家属

  21日下午5点,我们再次到达位于会泽县金钟镇西直街下段的福安乐医院。医院大门敞开,正在营业,二楼并不宽敞的大厅里分布着收费处、药房及10余张狭窄的病床,病床上躺满病人。一名男医生正从一个房间里拎出一瓶针水,准备给病人注射。

  大厅内标有“证照悬挂处”的蓝色标牌墙面上,并未悬挂任何相关资质证照。“我不知道。”当记者询问医院负责人及办公室在什么位置等问题,所有工作人员的回答都是这句话。

  我们顺序找完整栋楼,并未找到一间专门的行政办公室,便站在二楼等候。其间,摄影记者拿出相机拍照。这时,该院副院长丁全珍出现了,丁大声喝斥道:“你们在干什么?我们这里不欢迎,赶快走。”

  我们表明身份、说明来意,丁全珍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你们没有任何资格来调查,赶快出去。”很快,医院的医生、护士及几名身份不明的人围上前来。“让他删除刚才拍的照片!”一名男医生叫嚣着,另一名身着黑衣服的中年妇女则凑到丁全珍耳边,示意其暂时不要让记者离开。

  据了解,福安乐医院原只是一个街边的小门诊,近两三年才发展成为一家民营性质的县(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设有中西医结合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剂科等,法人代表叫杨强。

  连续几天出现病人喝药身亡后,福安乐医院与各家家属联络,并与他们签下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平息事态。

  在死者王桃翠家,我们看到了这份经双方签字的协议。

  “甲方:会泽福安乐医院,负责人:杨强,委托代理人:杨呈竞;乙方:肖金洲……事由:死者王桃翠……于2008年3月16日到会泽福安乐医院就诊,开具两服中药汤剂。2008年3月18日煎服中药汤剂后出现频繁呕吐、腹泻。送待补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经抢救无效于当日23时死亡,遂引发医患纠纷,经2008年3月19日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人民币壹拾壹万元(110000.00)整。二、乙方自甲方给付赔偿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本次医疗纠纷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四、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则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20000.00)整。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卫生局执一份。”

  协议末尾分别有委托代理人杨承竞及死者家属的签字、手印,也有第三方会泽县卫生局业务股的签章及相关人员的签字。

  “这完全是和稀泥。即使有卫生局盖章,也不能阻止死者家属依法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爱国律师分析,协议第二条“乙方自甲方给付赔偿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本次医疗纠纷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完全是无效条款。再者,假如福安乐医院不向死者家属出具相关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杨呈竞与死者家属签订的就只能算作是一纸无效协议。而据死者家属称,他们从未见过福安乐医院委托杨呈竞处理此事的委托书。

  县卫生局称正在调查

  目前,3名死者曾使用的药方、残留的药渣和煎药、喝药所用的器具都已被相关部门收走检验。

  对于直接在调解协议上加盖公章一事,会泽县卫生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并不知道具体情况,但他表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这件事,不能接受采访。”而会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则表示,相关检测并未在该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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