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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达550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18:19 新民网
【新民网·独家报道】3月25日下午2时30分,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主持。 本次会议主要内容为相关部门领导发布一组新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新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中提到,市政府近日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方案。 新民网记者了解到,调整后的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为550元/月,最低为410元/月。本次调整对失业保险金第1-12月的发放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约70元,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按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第13-24个月标准的80%确定。失业保险金的托底标准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的原则确定。 调整后的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新民网 实习记者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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