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业主力量肃清业委会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3:35 南方都市报

  梅林议村

  《南方都市报》昨日有两条关于业委会的新闻,其一为“业主改造别墅,模范小区叫苦”,其二为“记者调查发现,深圳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受到五大瓶颈的制约”。这两条新闻配合得好,第二条新闻正好是第一条新闻的原因———如若小区有健全的业委会,岂会容许少数业主或开发商在小区胡乱改建?又何劳政府在“生米煮成熟饭”后大费周折?但第二条新闻是如何产生的?小区为何难产业委会?细细研究,却发现问题出在“业委会腐败”上面。

  从第二条新闻可见,所谓“业委会腐败”,主要有两个特征———其一,业委会受物管处控制。2004年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和2005年《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都明确规定,小区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民主选举产生,主要任务是监督小区物管处和开发商。但从新闻中可见,现在深圳绝大多数小区的业委会,都被物管处和开发商或明或暗地操纵控制着。某些业委会不但不代表全体业主投诉制止开发商的不法行为,反而站在开发商利益上压制业主们维权申诉。如此由猫变鼠的伪业委会,其中权钱交易之腐败,可想而知。而这类“伪业委会”,在深圳市不是个别情况,而是普遍情况。

  其二,业委会受开发商控制。开发商控制业委会的途径一般有三种,一是通过“大业主”占领业委会;二是通过物管处在选举程序中作弊;三是通过政府职能机构否定不代表开发商利益的选举结果。如新闻中所言,当业主代表不赞成社区工作站和开发商推荐的人选,坚持只承认业主推荐的候选人时,社区工作站往往支持开发商,结果是在僵持不下中业委会难产,有的业委会选举过程长达三年而无结果。

  由此可见,最终影响“业委会腐败”的关键因素是“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乃政府派出机构。许多社区的群体事件和冲突,皆因小区没有真正的业委会,如果我们能通过廉政的源头加强“业委会腐败”治理,让各小区都能有真正代表公正公平的业委会,那么,这些民意业委会就会在第一时间平息许多社区矛盾,成为帮助政府稳定社会的重要民间组织。

  政府有关部门多年来轻视业委会民主建设的现象,应该迅速进行纠正!“业委会腐败”这一被遗忘的角落,应当立即改变!

  深圳“两会”在即,但愿政府能真正解放思想,放手发动全市业主参政议政,将“业委会腐败”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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