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倒开水被撞烫伤幼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3:35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俊彦)前日上午,市民刘先生与妻子在深圳某保健院便民饮水机前盛开水时被行人挤倒,泼出的开水烫伤了2岁零8个月大的儿子刘子骏,刘先生认为医院对此负有责任,院方则称,饮水机上已有警告,家长应完成监护义务。

  刘先生表示,前日上午10时许他和妻子带儿子去看感冒,“我老婆带着孩子去2楼饮水机旁盛水,孩子在她侧面,热水接到一半就被走过来的人撞了下,水就泼在了孩子额头上。”保健院随后对孩子进行了急救处理,昨日刘先生又带着孩子到市二医院进行了治疗,“额头上有一块伤疤,医生说会破相,护士说这至少有轻二级烫伤,但我还没带他去鉴定。”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该保健院医务科,工作人员表示,院方对此不负有责任,“实际上当时她是盛了两杯水,饮水机上本就有告示‘小心烫伤’,已经起到了足够的警示作用。刘先生和太太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是他们没起到监护的义务。”

  刘先生表示,若协商不成,他将通过法律途径与医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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