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成汽车制动液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3:44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 高薇 实习生 唐艳)3月26日,沈阳市消协对外公布了对沈阳地区销售的部分汽车制动液进行比较试验工作的结果,有20%的汽车制动液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据了解,本次比较试验检测的样品,均是由沈阳市消协的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沈阳主要汽车制动液销售市场购买的,并委托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依据机动车辆制动液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共检测汽车制动液样品20个,符合国家标准的有16个,有4个不符合国家标准。

  品牌经销单位生 产 单 位

  TOL沈阳市海林腾飞汽车配件经销处福建省南安市达克石化有限公司

  一汽王牌沈阳市新霓虹汽车配件商店中国长春一汽华润油品有限公司

  达克沈阳市鑫宏庆汽车配件商店福建省南安市达克石化有限公司

  联威沈阳市于洪区蔡鑫阳汽配商行哈尔滨市联威汽车液品厂

  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制动液名单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沈阳市消协发布了2008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汽车制动液时要做到“四注意”:

  1.尽量购买长期为汽车厂提供配套制动液的生产厂家的产品,确保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不同型号的制动液不能混用,以免相互间产生化学反应,影响制动效果。

  2.尽量到资质合格的大型销售场所购买,以防假冒伪劣产品;最好使用专业设备进行更换,这样才更彻底、不至于残留杂质,同时避免出现气阻。

  3.在种类选择上,最好考虑选合成制动液,不要购买已淘汰的醇型制动液。

  4.制动液具有吸水特性,会出现沸点降低、污染及不同程度的氧化变质,长时间不更换会腐蚀制动系统,给行车带来隐患。建议车主,制动液一般两年或4万公里须强制性更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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