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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案件标的升至1亿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4:2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省法宣 记者 蔡小莉)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一系列重大修改直击“申诉难”“执行难”等司法顽疾。昨日,省高院针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召开新闻通气会,对相关变化进行阐释。为应对新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中级人民法院和省高院案件数量增加的情况,省高院将该院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调整至1亿元,将成都市中院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调整为800万元。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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