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殴打摩托车司机致人死亡 "摩的"杀手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7:52 南海网

  南海网3月26日消息:乐东抢劫犯付刚等分别6次以骗乘摩托车的方式,抢劫、殴打摩托车司机,并致2人死亡,1 人轻微伤,抢劫财物价值14780元。25日上午,海南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在乐东黎族自治县对抢劫罪犯付刚执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间,罪犯付刚分别伙同容西、陈亚马、杨朝根、“亚才”、唐亚镇等人,在海口市中法大厦、三亚市三亚湾景利莱酒店附近等地,采用骗租摩托车,殴打、捆绑摩托车司机等方法,先后作案 4 起,抢劫摩托车共4辆,小灵通1部、现金等财物,致1人轻微伤。

  此外,付刚还分别于2004年10月20日及2005年4月5日,同样以骗乘摩托车的方式抢劫摩托车司机文某某及向某,并致两人死亡。海南中院经审理后,依照相关刑法认定付刚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付刚不服判决,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案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裁定维持海南中院对付刚的刑事判决,并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该判决。25日上午,罪犯付刚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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