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撞人铁路局担责15%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8:28 郑州晚报

  18岁的小飞(化名)横穿綦江火车站站台,被飞驰而来的列车当场撞死。铁路部门认为小飞违规穿越铁路拒绝赔偿。随着列车时速不断加快,列车撞伤、撞死行人是否该赔偿?此案再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过近1年的拉锯诉讼战,小飞的父亲柯某近日终于拿到了成都铁路运输中院终审判决。成铁中院以铁路部门管理不严存在过错,判决成都铁路局承担事故15%的赔偿责任,柯某由此获赔3.635万元。25日,成铁中院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据悉,此案的判决参照了去年9月1日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突破了以往列车“撞人白撞”的陈规。

  川黔铁路线綦江火车站属三等车站,按相关规定,该车站不在封闭管理范畴内。记者在事故勘查时所留下的照片上看到,綦江火车站站台两旁是密集的居民房。而站台两头,分别留有进入站台的通道口。无火车来往时,当地居民都习惯从站台的一头横穿铁路。去年2月10日,小飞像平常一样,打算穿过站台去外婆家串门。就在他即将到达站台时,一列火车从身后驶来,一阵猛烈的撞击声后,小飞惨死在铁轨边。

  之后,小飞的父亲柯某将成都铁路局告上法庭,为儿子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4.6万元。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火车站是铁路运输的主要作业场所,也是旅客集中的出入场地,铁路部门理应对站台一带严格管理,防止无关人员出入站台。由于铁路部门对进出站台人员未进行有效阻止,故应承担部分管理责任。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成都铁路局承担事故15%赔偿责任,支付小飞家人各项赔偿费3.635万元。

  成都铁路局不服判决,上诉至成都铁路运输中院。今年2月,中院开庭审理。二审驳回成都铁路局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据成铁中院民事庭庭长李本善称,本案判决彻底突破了列车“撞人白撞”的陈规,具有破冰意义。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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