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致5死4伤杀人案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8:38 郑州晚报

  广西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造成5人死亡、4人轻伤的昭平县“2·11”特大杀人案进行公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昌怀死刑。

  现年59岁的吴昌怀系昭平县凤凰乡中央洞村农民,因20多年前村民吴昌疋调戏其妻,且怀疑几年前村民吴洪校教儿子及侄子叫其妻“晚婆”(即小老婆)讥讽侮辱他,而与吴昌疋、吴洪校产生矛盾,怀恨在心。今年2月11日凌晨3时许,吴昌怀携带柴刀、菜刀、斧头等凶具,蹿到吴洪校和吴昌疋家行凶,致使5人死亡。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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