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8:43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记者从宜兴市民政局获悉,该市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已经启动。此次低保标准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按照该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的比例确定,标准提高到3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按照每人每天1美元的国际公认标准执行,即每月220元,全年2640元。同时,低保对象中的孤儿、孤老、残疾人和少数民族等人员,在全额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浦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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