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原户主不迁户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8:55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 韩杰杰

  本报潍坊3月26日热线消息 由于当初签订合同时一时疏忽,3年来刘先生买的二手房里一直赖着卖主的户口,而自家人的户口却迁不进来。对此,有关律师提醒,市民在签订房屋买卖契约时,要特别约定原业主户口迁出的限期,以便保护自身的权益。

  25日,市民刘先生来电反映,2005年自己在潍城区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买得仓促,交了钱就住了进来。后来想迁户口时,却发现卖主的户口并没有迁走。而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说,一套房子户口只能属于一户居民,如果卖房人的户口不迁出,其他人的户口就无法迁入。刘先生联系卖主,卖主则表示目前他家房子的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他们的户口没地方迁。至今为止,刘先生的问题仍然未能得到解决。

  刘先生说,户口关系到孩子入学等问题,眼看孩子到了上小学的年龄了,可户口却没办法迁进去,就怕孩子的入学会受到影响。

  据悉,目前户籍管理由公安部门按照现行户籍政策进行,比如该房屋是卖方的唯一房屋,没有其他房屋可供卖方迁入户口,多数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的,而买方户口也就无法迁入。而现状是一旦发生户口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复杂。

  有关律师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时,要了解清楚该房产的权属关系、户口情况,除了在合同上注明原业主户口迁出的限期外,最好将具体的违约赔偿也一并写入合同,以便保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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