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被误诊为子宫肌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9:15 大众网-齐鲁晚报

  陈燕雨到卧龙山镇中心卫生院检查两次,医生都确诊其为子宫肌瘤,并开了药。得知自己有可能是怀孕后,第三次来到该卫生院,得到的回答仍是子宫肌瘤。

  由于吃了药,害怕影响胎儿,陈燕雨不得不做了流产手术。

  本报嘉祥3月26日热线消息 嘉祥县卧龙山镇南马村的陈燕雨感觉自己的身体有些不舒服,就到卧龙山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子宫肌瘤,并拿了中药进行治疗。可在随后的计划生育查体中,陈燕雨被发现是怀孕而不是子宫肌瘤,可由于吃中药的原因,陈燕雨不得不做了流产手术。25日,记者赶赴嘉祥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患者检查三次都是子宫肌瘤

  3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嘉祥县卧龙山镇南马村陈燕雨的家中。据陈燕雨讲,2月14日,她感觉身体不舒服,2月18日她到卧龙山镇中心卫生院检查。当时,陈燕雨找到该医院的中医田某,经过把脉和做B超,田某初诊为陈燕雨得的是子宫肌瘤,并给其开了3服中药,让活血化瘀。2月22日,陈燕雨到该医院进行复查,并再次拿了3服中药。在陈燕雨的病历上记者看到,22日所开的中药在原来活血化瘀的基础上又加了些其他的药。

  2月23日,陈燕雨在计生部门查体后,计生部门告诉陈燕雨称她怀孕了。第二天陈燕雨再次到了卧龙山镇医院检查,进一步做诊断。检查的结果仍然是子宫肌瘤。陈燕雨于是来到嘉祥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确实是怀孕。

  2月25日,陈燕雨再次来到卧龙山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检查,并告诉了该院医生自己是怀孕而不是子宫肌瘤的事实。此时,该医院给陈燕雨换了一名医生检查,检查结果为怀孕。而此时,从该医院拿的6服治子宫肌瘤的中药,陈燕雨已经吃了4服。考虑到吃药对胎儿的影响,陈燕雨不得不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在2月18日的病历上,医生给陈燕雨初诊为子宫肌瘤。

  □医院承认误诊答应赔偿

  事情发生后,陈燕雨认为是卧龙山镇中心卫生院医生的误诊造成的这一后果,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了一定的伤害。陈燕雨的家人多次找到卧龙山镇中心卫生院,但对医院给1000多元赔偿的承诺,陈燕雨及家人都不能接受。

  当日下午,记者跟随陈燕雨的家人来到卧龙山镇中心卫生院。由于当时给陈燕雨诊疗的田万成医生休班,记者又找到医院的贾永清院长。贾永清院长表示,自己对整件事情不太清楚,只是田大夫给他说过,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陈燕雨当时怀孕时间太短,做B超检测并没有怀孕迹象。贾永清院长承认是医院医生的失误。贾永清院长表示,会对患者因此造成的身体伤害做出适当的补偿,至于具体数字需要和患者家属进一步协商。

  对此,杨力律师认为,卫生院将妇女怀孕错误诊断为子宫肌瘤,为了不生下不健康的孩子,妇女被迫流产,造成了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卫生院的行为是误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卫生院应当赔偿被害人的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造成一般损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为1000-3000元,造成严重损害的,赔偿数额为3000-5000元。因为侵权人是单位,不是自然人,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以根据以上标准的5-10倍计算。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本报记者 黄广华 《直播民生》记者 卢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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