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阳光工资:公务员津贴由暗补变为明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9:45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周扬

  江苏省的公务员收入正经历一场规范化调整。

  从4月1日开始,张燕(化名)的工资条将会缩短一半,以前多达十几项的各类津贴、补贴在调整后只剩下寥寥几项。

  张燕是江苏省无锡市市直机关的一名普通科员。工资调整后,她每月的收入主要变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级别)750元,工作性津贴2200元,生活性补贴3100元。

  在扣除公积金、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之后,她一个月实际拿到4500元左右。“跟以前相比还少了几百块。”张燕说。

  张的情况还不算太糟,她听说一个在税务局工作的科长朋友,经过调整后的工资比原来少了三分之一。工商、税务、城建、交通等“权力部门”,科级干部减收幅度较大。

  江苏省直机关却是另一番景象:同样以规范津贴、补贴为目的工资调整,使大部分省直机关的公务员收入都有所提高。

  在江苏省党委机关任职的一位公务员告诉记者,“省一级公务员收入变化的大体情况是,科级干部基本持平、处级干部略有增长、厅级省级增幅较大。”

  这项被俗称为“阳光工资”的改革即将在江苏全省推开:公务员收入中的各类津贴、补贴在清理、合并、规范后,由原来的“暗补”变为“明补”,因为地区和部门差异造成的公务员收入差距将逐渐缩小。

  江苏、上海等东南沿海地区公务员收入的调整表明,全国“阳光工资”改革又向纵深迈进一大步。

  缩小差距

  早在2004年就有北京、广东等地进行过阳光工资的改革试点。而中纪委等六部门在2005和2006年下发的两个文件,则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了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规范工作。

  这项改革由于涉及到公务员收入中地方津贴部分的调整,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津贴、补贴又千差万别,因此全国各地的推进速度有快有慢。

  江苏省从2007年开始,着力推进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清理规范工作。《江苏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和《江苏省省直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已获中央批准。

  江苏省直机关的工资调整以第二个文件为依据,在今年春节前后于省直各部门陆续展开。而江苏各个地级市则以第一个文件为蓝本,由财政和人事部门牵头制定本市的实施办法或细则。

  本报记者采访获知,在江苏省范围内,位于苏南的常州、无锡两市已开始推行“阳光工资”,南京、苏州、镇江以及苏中地区仍在制定或修改各自的实施办法,而苏北五市已基本拟定实施办法,但尚未执行。

  据了解,这次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协、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暂不纳入改革范围。

  知情人士透露,这次改革将遵循几个主要原则:

  首要的原则是缩小地区差距。通过控制过高地区的津贴、补贴发放水平,逐步将不同地区津贴、补贴水平高低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

  这位人士说,苏南、苏中、苏北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状况相差很多,省直机关的津贴以前执行的是苏北标准,同在南京这个城市,却比南京市级机关的收入低一截。改革之后,相同级别的南京市和江苏省公务员收入将拉平。

  其次的原则是消除部门差距。以行政手段为主,消除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逐步将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彻底脱钩。

  以往工商、税务、城建、交通等拥有罚没款收入的“权力部门”,比那些“清水衙门”的津贴、补贴多很多,改革之后不同部门的公务员收入自然有增有减。

  改革还将体现合理公平的原则。以公务员职级高低、责任和贡献大小,分档设置发放标准,兼顾离退休人员利益,合理确定离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标准。

  据无锡的张燕介绍,离退休人员也是本次工资调整的主要受益者,这部分人原本拿不到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各种福利补贴,改革之后他们与在职人员一样,相同的职务级别享受相同补贴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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