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刑,坐了牢 真假小偷起疑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14: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判了刑,坐了牢 真假小偷起疑云

  图:三少年的生活,至今与“盗窃犯”罪名连在一起

  海丰一宗普通盗窃案“尘埃落定”之时出现“意外”:有两人说他们才是真正案犯

  本报记者 王漫琪 摄影报道

  “我儿子杜×鹏,遭诬陷成盗窃犯,被网上追捕一年多,我们一家人遭人嘲笑、白眼,几乎到了精神崩溃的地步……”近日,海丰县梅陇镇一位父亲的求助,向羊城晚报记者展现了一宗离奇的盗窃案。

  一家小卖部半夜被撬窃,丢了现金和若干香烟,两名十六七岁的少年被指为“盗窃犯”分别被判了刑,另一名“涉嫌盗窃”的少年离家出走一年多,曾被列入警方网上追逃名单。当一切“尘埃落定”之时,真正的小偷却出现了。

  本月24日,海丰县政法委牵头公检法等有关部门,成立七人工作组介入这一案件的调查。

  小卖部称被盗财物近万元

  事件缘于一宗本来普通的盗窃案。2006年9月25日凌晨,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内的一间小卖部被人撬窃,失主黄英理于26日向梅陇公安分局报案,称被盗钱物近万元。9月27日下午,根据失主的举报,梅陇警方将时年17岁的张振铭、徐思颖二少年抓获。另一名被指涉嫌盗窃的少年杜×鹏在案发后出逃,被列入警方网上追逃名单,在外地流浪了一年多才回家。

  去年3月8日,海丰县检察院向海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徐思颖、张振铭二人犯盗窃罪。去年4月,法庭作出宣判:徐思颖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张振铭犯盗窃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徐思颖在判决生效10天后被释放,被羁押了7个多月;而张振铭则继续服完刑,于去年9月27日出狱。

  获刑少年称“是被迫承认的”

  本月24日,张振铭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声称,自己的“罪名”是被迫承认的。张振铭告诉记者,案发当晚他和朋友去云路村看大戏,然后在朋友家喝酒,到了晚上12时许由朋友驾车送回家,当时他还叫醒了母亲为他开门。徐思颖的二姐则告诉羊城晚报记者:2006年9月24日晚将近12点时,她们几姐妹拿了20元叫徐思颖出去买炒河粉,12时10分弟弟就回家了,一家人吃完宵夜后大姐带着小孩和徐思颖上楼睡觉,二姐和母亲在楼下客厅看电视,直到凌晨一时多才各自回房间睡觉。期间徐思颖一直未外出。

  被网上追逃的杜×鹏的家人,也作证小杜案发当晚在家中。但对于这三个“盗窃犯”的家人和朋友,梅陇警方都未做过问询调查。杜宇鹏的家长说,警方认为他们作为亲人证词不足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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