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旅游、人力资源领域合作新进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00:18 新华网

  (六)卫生领域合作新进展

  中国积极参与GMS卫生领域各项合作,重点放在边境地区的传染病防控方面。中国于2005年至2007年相继执行了中缅、中老、中越边境地区艾滋病防控合作试点项目、中缅边境部分地区疟疾联防联控试点项目、中越边境地区流动人口肺结核控制合作项目等。特别是在艾滋病防控合作方面,实现了所有与中国接壤的GMS国家边境重点地区的跨境防控合作。此外,中国还于2007年10月及11月举办了两期培训班,为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泰国五国培训了10名人禽流感诊断、检测技术人员,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在中国政府的推动下,首届GMS卫生论坛于2007年11月在老挝万象召开。

  (七)旅游领域合作新进展

  2007年,中国主办了第20次GMS旅游工作组会议。积极推进《GMS旅游发展战略》中中方负责牵头的项目,启动了《湄公河上游河段(金四角)旅游区跨国旅游线路规划》和《滇西-缅北跨国旅游线路规划》编制工作。“越东北与广西边境喀斯特山海旅游区”项目、中越边境旅游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中广西防城港高林九龙潭中越边境漂流项目已于2006年开始营业,广西东兴中越界河漂流项目也投入运营。分别与越南和柬埔寨合作策划了“印象·下龙湾”和“印象·吴哥窟”大型实景演出项目。大力推进泛北部湾旅游合作和中越“两廊一圈”旅游合作,并开通了北海至越南下龙湾海水旅游线路。中国出资为老挝和越南等国培训旅游人才。

  (八)人力资源领域合作新进展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与GMS成员国的人员交流与合作。中国积极利用由中方出资的“中国-东盟合作基金”和“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与GMS成员国开展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的合作。2005年以来,中国政府通过举办各类研修班和技术培训班,每年为GMS国家培训了大量各级官员和各类实用技术人员。“金边培训计划”迄今两期项目共为GMS各国培训了900多人次,三期项目已于2007年7月启动,中国积极参与“金边培训计划”,通过培训在国内开展能力建设。同时,中国政府还通过在亚洲开发银行设立的“中国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为“金边培训计划”提供了资金支持。此外,中方积极开展了有关防控拐卖妇女、儿童以及提高移民安全性的研讨活动。

  (九)贸易与投资领域合作新进展

  中国积极落实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制订并已开始正式实施中国行动计划。在海关领域,积极研究符合GMS实际的“单一窗口”模式,着手编写《便运协定》专用操作手册;在检验检疫领域,推动实施检验检疫部门与海关之间的通关单联网核查;贸易物流领域,倡议建立GMS物流合作协调机制,制订GMS物流项目合作的国内工作方案;在商务人员流动领域,简化签证申办手续,在网站上发布和更新签证政策信息,并推出了中国公民免填出入境登记卡和提高边检服务水平的12项措施等新政策。

  从2005年至今,中国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先后开展了19个项目活动,包括举办专题研讨会、培训班和开展课题研究等,直接参与人数逾千人。此外,中国以南北经济走廊的重点口岸——河口口岸(云南)和友谊关口岸(广西)为切入点,设立了GMS通关信息服务站,通过计算机信息检索和陈列免费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提供多方面的信息。

  此外,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在禁毒领域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合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06年,中国政府出台专门政策,加大对境外替代种植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是安排专门的境外替代种植专项资金,对中国企业在缅甸、老挝北部从事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予以扶持。二是扩大了进口返销产品的品种范围、延长了进口配额的有效期。三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制定了对企业开展境外替代种植项目予以保险支持的办法。四是向缅甸政府提供援助在缅北果敢地区实施毒品替代种植项目。五是为便利替代种植人员到境外开展工作制订了灵活的措施。

  中国政府与老挝、缅甸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双边合作。2006年,中国政府援助老挝60万美元建设一所戒毒康复中心,提供一批价值60万元的戒毒药品;为缅甸政府提供2万吨大米的紧急援助,以避免缅北烟农因生活困难而复种罂粟。2007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北京联合举办了第七届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签约国部长级会议,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6国主管部长级官员出席了会议,通过了《2007年MOU北京宣言》。中国还切实加强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在禁毒执法领域的合作,多次开展联合行动,成功破获了多起跨国制贩毒大案。

  四、中国云南省和广西区参与GMS合作情况

  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中国西南部,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是中国参与次区域合作的直接相关地区。两省区国土面积共63.07万平方公里。2007年,两省区总人口951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403亿美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474美元。受多种因素影响,两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上还比较落后,2007年末,两省区绝对贫困人口273.4万人(按中国政府扶贫标准计算,即人均年收入低于693元,该标准低于联合国提出的人均每日支出1美元的水平),低收入人口660.8万人。积极务实地参与次区域合作,推动加快开发开放进程,是两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必然要求。

  云南省有15个少数民族与周边国家跨境而居,广西区是以壮族为主体的民族自治区和中国著名侨乡,两省区与次区域各国人民之间的交往源远流长。两省区是中国主要的热带省份,农业在全国独具特色,而与次区域各国具有共同性。在主导产业上,云南以烟草、水电、有色金属、钢铁、矿产开发、化工、生物资源开发为主,广西以有色金属、制糖、电力、汽车、林浆纸一体化、钢铁锰业为主,这些产业在中国西南地区乃至全国具有一定优势,并与次区域各国有较强互补性。在旅游方面,两省区既是中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又是中国与次区域国家间最便捷的旅游通道。两省区与次区域各国在各个领域的合作潜力巨大。

  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以来,在中央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两省区与次区域各国相关地区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各领域合作稳步推进。

  云南省与次区域国家相关地区建立了“云南—泰北工作组”、“滇越五省市经济协商会”、“云南—老北工作组”、“滇缅合作商务论坛”等双边合作机制。广西区2005年正式参与次区域合作以来,确立了本区参与合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制定了合作战略框架和行动计划。

  公路、铁路、航运、机场、口岸以及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已建成设施运营良好。如今,云南省与越、老、缅三国边境地区已开通了11条国际客货运输线路,昆明-万象客运已开通运营,广西区已获批越南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22条,其中10条线路已开通。

  农业开发、环境保护、旅游、卫生、人力资源开发等合作项目全面落实。云南省分别与老挝、缅甸、柬埔寨等国相关地区签署了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协议,广西区与越南广宁省签署了农业合作协议。云南省积极为周边国家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招收留学生的70%以上为次区域国家所派,广西区利用语言优势,建立中国-东盟人才开发与合作广西基地,为次区域国家培养各类人才。

  另外,两省区积极落实中央政府承诺的次区域合作其他各项任务。以禁毒合作为例,在国家的支持和指导下,云南省不断加强与次区域国家在打击毒品走私、缉毒警员培训、罂粟替代种植、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在重点推进的绿色禁毒和罂粟替代种植方面,尝试多种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到境外开展替代种植,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07年7月底,全省在境外开展替代发展的企业达135家,较2005年度的73家增长84.9%。

  中国政府秉持与周边国家共同繁荣富裕的理念,一贯高度重视边疆地区的开发开放。按照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要求,中国不断加大对包括云南省和广西区在内的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投资支持力度。近年来,中国积极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等重点地区的开发开放,努力发挥其在区域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上述重大举措必将会对包括两省区在内的次区域注入新的活力,同时,次区域合作的不断深化也将为云南、广西两省区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发展机遇。

  五、中国参与下一阶段GMS合作的设想

  (一)交通合作

  中国将在公路、水运、铁路、民航诸方面进一步推进与GMS各国的合作。积极推动GMS次区域运输通道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为昆曼公路上连接老泰的跨湄公河大桥建设提供一半资金。加快南北通道国内各路段及相关口岸设施的改建和完善,以尽快形成该次区域的公路网络。积极开展包括澜沧江-湄公河在内的国际航运合作。推动全面有效实施《便运协定》及其附件和议定书,早日实现GMS六国之间人员和货物的便捷流动,以促进次区域人员往来、经贸和旅游业的发展。在加快泛亚铁路国内段建设的同时,继续积极参与泛亚铁路项目的国际合作,与次区域各国一道共同推进泛亚铁路建设。继续以双边框架为基础,积极扩大与次区域各国的航空运输安排,促进中国与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的航空运输市场的相互开放。以《中国与东盟航空合作框架》为基础,积极探索多边民航合作框架。加强交通领域人力资源开发和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

  (二)能源合作

  中国愿与GMS各方一道,通过充分协商和发挥比较优势,按照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贸易运营协议提出的GMS电力贸易发展“四个阶段”的设想和所制定的未来行动计划,积极推动GMS总体电力发展规划、GMS电力数据库及网站的建立、GMS电力运行标准及输电规则等各项优先开展的重点工作,发展两国间、多国间的电力合作及交易,以便最终建立起统一的GMS电力市场,在次区域范围内实现电网互联及自由的电力交易,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联网效益,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平等共赢。中国愿意与其他GMS各国家拓展能源合作,包括提高能效、发展替代能源,以确保次区域的能源安全。

  (三)电信合作

  中国十分重视并将继续推进同GMS各方在电信领域的合作。在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项目一期工程基础上,要积极推进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建设的启动和实施,包括在网络运营与维护方面展开广泛合作。积极探讨并推进基于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的各类信息化应用项目。加强次区域各国对农村通信政策、农村地区通信发展经验的交流和沟通,推进农村通信示范工程建设,共同推动次区域农村地区通信的发展。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次区域各国信息通信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继续开展GMS电信高官培训项目,提高次区域相关人员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四)农业合作

  中国将积极推进首届GMS农业部长会议审议通过的《GMS农业合作战略框架与农业支持核心计划(2006-2010)》的落实,按照《框架计划》提出的GMS农业合作的战略、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加强各方面的跟踪协调,提高GMS国家农业合作的质量和效益。中国将进一步加强与亚行以及GMS国家的沟通与交流,致力于扩展合作领域和深度,促进粮食安全与减贫事业、促进跨境农业贸易和投资、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中国将继续发挥在农业技术、能力建设、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强化对GMS国家的合作与交流,稳步推进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业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农业技术交流和示范、跨境动物疫病联防联控等方面的合作,并将推动次区域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快统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促进跨境农业贸易和投资健康发展;二是尽快落实禽流感防控关键措施,增强跨境动物疫病联防联控能力;三是加快推广以沼气为主的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四是充分发挥GMS农业信息网的作用,提高次区域农业信息服务水平;五是致力粮食安全与减贫事业,向纵深推动GMS乡村发展合作。

  (五)环境合作

  中国将积极结合国内情况,坚持围绕以“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项目”为核心,结合其他核心环境规划项目,积极推动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项目区域内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指标的选取工作;加强GMS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开展履约交流与合作;并鼓励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项目内开展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加强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研究,促进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项目示范点内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中国将在GMS环境合作中切实贯彻“环保上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的方针,树立形象,促进建设和谐区域,并营造有利于次区域环境与发展的国际合作空间。

  中国将积极推动GMS成员国在边境地区的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各成员国在危险废物非法越境转移和森林保护管理领域的政策执法水平,鼓励开展建立GMS各成员国的执法网络;并鼓励各国跨界经济贸易与投资活动遵守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次区域与环境有关的贸易与投资能力建设。

  (六)人力资源开发合作

  中国将积极推进“金边培训计划”的实施,以云南和广西为参与区,以大西南各省区和全国的技术和师资为后盾,鼓励和支持云南省有条件的大学、专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参与次区域人力资源培训项目,积极推进次区域云南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基地的建设。中国将继续加强次区域教育合作,开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等领域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次区域内职业资格互认、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工作,多渠道扩大次区域国家来华留学政府奖学金名额。进一步建立完善面向次区域的远程教育网络,不断丰富远程教育信息资源。中国政府将加强与次区域各国的外交磋商,签订次区域国际人力资源开发及培训的多边协议和实施方案。

  (七)卫生合作

  中国将在既有合作框架下,促成与GMS国家间更加稳定、可持续的长效卫生合作机制。推动形成包括艾滋病、禽流感、登革热等传染病控制合作在内的GMS卫生合作战略;将中缅疟疾项目,中缅、中老、中越艾滋病项目及中越结核项目发展为与次区域更多国家的合作,形成区域层次的合作项目;增进和完善与次区域国家在传染病疫情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建设方面的合作。加强国内各部门之间协调,尤其是与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合作,全面推动跨边境地区项目的深入开展。中国还将承办第二届GMS卫生论坛。

  (八)旅游合作

  中国将继续在国家层面关注并积极推动GMS旅游合作,与GMS其他各国共同协作努力,推出和促销跨国旅游线路,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的GMS旅游区。重点推进云南、广西两省区参与GMS的旅游合作。云南省将加快编制完成《湄公河上游河段(金四角)旅游区跨国旅游线路规划》和《滇西——缅北跨国旅游线路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将继续深化与越南广宁省的旅游合作,争取尽快开通中越跨国自驾车旅游线路;继续深入开展与越南、柬埔寨的文化旅游合作,大力推进泛北部湾旅游一体化合作,尽早形成泛北部湾旅游圈。

  (九)贸易和投资合作

  中国政府将继续加强与GMS其他国家及与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不断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为本地区的经济增长和共同繁荣做出贡献。中国政府愿与GMS其他成员一道,进一步消除GMS贸易投资障碍,营造便利快捷的环境。中国政府将在亚洲开发银行及其他国际金融机构的支持与协调下,重点开展海关、检验检疫、贸易物流、商务人员流动和信息平台建设等五个GMS贸易便利化优先项目;继续加强各国间的政策协调,切实实施《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和《便运协定》,推动交通走廊真正发展成经济走廊,带动沿线地区的经济增长;以一站式试点口岸为切入点,着力推进贸易便利化,改善口岸及边境城市的基础设施水平,取得边境基础建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双赢;大力开展能力建设,为政府官员特别是口岸执法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提高其政策水平和监管能力,为工商界提供更好的服务。

  此外,中国将继续致力于加强与次区域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磋商与合作,继续推动在次区域建立中央层面更加稳定的合作机制,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减少毒品对本地区的危害。继续落实第七届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签约国部长级会议签署的《2007年MOU北京宣言》、更新后的《次区域行动计划》、以及中缅、中老、中越、中泰双边禁毒合作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和缅甸联邦中央肃毒委员会关于在缅北地区联合进行卫星遥感监测罂粟种植的意向备忘录》等文件精神,全面推动次区域禁毒合作。继续切实加强次区域国家在禁毒执法领域的合作。同时,中国政府将继续积极支持次区域国家开展替代种植,争取本地区尽早全面消除非法罂粟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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