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限价房将重点解决公务员住房困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07:37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 李红

  核心提示:

  明年,郑州市要比2008年多建一倍的限价房,重点解决首次置业者和公务员的住房困难;还要建设8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5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在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限价房建设中建设周转住房,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的住房困难……昨天,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郑州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下称《计划》),明年,更多市民可以享受到保障性住房。

  关键词:明年建房总量为1100万平方米,11万套

  《计划》结合郑州市近年来住房销售情况,城中村改造条件日趋成熟、改造步伐逐步加快等综合因素,确定郑州市市区2009年各类住房建设总量为1100万平方米,超出2008年的计划建设总量1050万平方米。

  如果按照户均100平方米计算,明年开工建设的住房将达11万套。考虑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房子面积较小的因素,实际开工的数量很可能会比11万套还要多。

  同时,郑州市将按照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城市区域定位等因素,综合确定新建住房结构比例,确保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70%。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5个区中中原区数量最多

  200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为95万平方米,按照合理布局、方便就近的原则,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在5个区建设中,中原区保障性住房的数量最多。

  按照规划,2009年,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0万平方米,建设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户型以两居室为主,其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结构比例为100%。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来算,明年,郑州市至少能建成8889套经适房。

  廉租住房要建成1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中的配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廉租住房建设标准原则上不超过50平方米,户型以紧凑的两居室为主,其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结构比例为100%。以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为准,明年郑州市将有2500套廉租房可提供。

  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落实经济适用住房中廉租住房的配建比例,推行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制度,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强化廉租住房目标责任制管理,力争使政府的廉租住房政策惠及所有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关键词:限价房

  重点解决首次置业者和公务员住房困难

  明年,郑州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目标100万平方米,这比2008年的5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多出了一倍。其中,要进一步扩大各区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量,年度建设目标均不低于20万平方米。

  限价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要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户型以紧凑的三居室和两居室为主,其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结构比例为100%。按此来算,郑州市明年能建成1.1万多套限价房。

  该负责人透露,除了扩大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量,还要在2008年各区限价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并出台《郑州市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重点解决好首次置业者和公务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

  明年35个城中村要改造

  2009年的城中村改造加快了步伐,小岗刘村等35个城中村项目要改造。按照规划,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商品住房300万平方米。明年,主要从2008年未开发完毕的项目和拟于2008年上半年挂牌的项目中优先安排250万平方米建设计划,剩余50万平方米作为其他成熟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调剂使用。

  城中村改造要本着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从配套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安置村集体办公和经济适用房中,分别提供5%的小户型简装修住宅出租给辖区政府,作为过渡性廉租住房。那么,城中村改造中又能提供15万平方米的廉租房,至少2500套。

  关键词:商品房

  以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为主

  2009年,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目标605万平方米。郑州市商品房建设主要以城市居民住房有效需求调查为依据,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主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其中,老城区(中州大道以西)新建设商品住房505万平方米,建设项目18个;郑东新区(中州大道以东)新建设商品住房10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9个。

  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除城中村改造中建设的配套商品住房的住房结构比例按不低于70%控制外,其余项目则优先安排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结构比例达到70%以上的项目。

  关键词:周转住房

  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限价房都要建周转住房

  为有效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居住需求,郑州市将结合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等,多渠道筹集房源,改善其居住条件。

  城中村改造时,在村民安置用房、村集体经济适用房、配套开发的小户型住宅中,套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住宅不低于其户型的30%,作为周转住房房源;从村集体经济适用房和配套开发商品住宅中分别提供5%的小户型简装修住宅,作为过渡性廉租住房房源。

  旧城改造时,在配套开发的商品住房中建设5%的小户型简装修住宅出租给辖区政府,由区政府作为过渡性廉租住房和周转住房统一管理。在推进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建设时,建设一定数量的周转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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