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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给作者钱 “蔡琴个唱”惹官司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10:3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歌星蔡琴去年9月在四川省体育馆的演唱会让不少歌迷印象深刻,这场成功的演唱会却因一首《天涯歌女》引来一场官司。由于演唱会主办方涉嫌侵犯音乐版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音著协)将两家单位告到成都市中院,索赔50834元。昨日,该案在成都中院开庭审理。 一首歌曲 让演唱会惹上官司 去年9月22日,蔡琴演唱会在成都举行。演唱会上,她深情演绎了《天涯歌女》一歌。正是由于这首歌,演唱会主办方惹上了一场官司。去年11月1日,中国音著协将主办方成都演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演艺)和赞助商成都潮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蓉公司)告上法庭。音著协认为,蔡琴在演唱会上唱了《天涯歌女》一歌,主办方并未缴纳著作权使用费。因此音著协提出索赔50834元。 著作权使用费是怎么回事?原来,按著作权法规定,歌星在具有商业性质的演唱会唱歌,需要向词曲作者交版权费。中国音著协就是收缴音乐版权费的单位。 庭上质证 现场调取演唱会录像 昨日下午4时,该案在成都中院开庭审理。庭上,原被告双方就蔡琴是否在成都演唱会上演唱了《天涯歌女》以及索赔金额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赞助商潮蓉公司称,公司只是为演唱会提供赞助,并非演唱会主办方,演唱会侵权与否与公司无关。而另一被告成都演艺称,虽然演出节目单上有《天涯歌女》一歌,但这并不能说明蔡琴在演唱会就一定演唱了这首歌。 成都演艺的说法遭到中国音著协的驳斥。音著协代理人当庭拿出手提电脑,播放了演唱会当日的录像资料。记者见到,录像中蔡琴的确演唱了《天涯歌女》一歌。随后,审判长认定了该录像的真实性。 观众多少 拿出媒体报道作依据 由于一场演唱会的版权使用费与实际座位数息息相关,随后,成都演艺对中国音著协提出的索赔金额表示质疑。“演唱会现场总共只有8000个座位,中国音著协关于这部分的的索赔金额是按1万个座位计算,这明显不合理。” 此外,成都演艺的代理人还表示,对方将高额律师费也计算在索赔金额中,这让他们不能接受。 “根据录像显示,演唱会会场8000多个座位爆满,除此之外,主办方还有一些贵宾包厢,根据当时媒体对演唱会的报道,当日人数已超过1万人。”中国音著协的代理人表示,自己提出的索赔金额合情合理。 经过两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鉴于双方都有调解意愿,法院将择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本报记者 杨为为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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