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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绍史:批地批矿必须制约四项权力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19:0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28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28日在此间召开的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在批地批矿方面进行反腐倡廉,关键是要以制度建设制约包括行政许可权在内的四项权力。 徐绍史说,国土资源领域是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的重点领域,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性。这些年来,国土资源系统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惩治预防腐败体制建设,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总的看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总的形势是好的。但要看到,土地和矿产都是稀缺资源,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拥有四项权力。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巨额预算资金的管理和支配权,这三项权都是法定的权力,由这三项权力又派生出第四项权力,就是行使这三项权力的时候,都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对于这些权力,虽然我们制订了一批制度进行制约,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监督不到位、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还有一个过程,因此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方面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 徐绍史说,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件来看,批地批矿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值得高度重视。一是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发证环节的问题比较突出。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和违反政策等违法违规批地、供地、批矿违法违规发放土地权证和矿业权证,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土地执法当中失之以宽、失之以软,责任追究不到位,有的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三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当中存在挤占挪用资金、招标不规范、弄虚作假的问题。四是土地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围标、串标、搞虚假挂牌等违规操作也不是个别现象。五是土地和矿业权评估中行贿受贿、弄虚作假、故意高估或者故意低估问题还不少。六是征地补偿政策不落实,土地信访群体性事件,仍然居高不下。七是预算和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屡有发生。有的是屡审屡犯,不规范使用资金,甚至行贿贪污,有的问题还很严重。对于这些环节和部位,必须高度关注,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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