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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制办称个人在禁烟场所抽烟暂免受处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30日02:20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吴狄)今年5月份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将对餐厅、网吧服务区全面禁烟。昨天,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禁烟场所抽烟,个人暂时免于经济处罚,但场所所在的管理单位将因禁烟监管不善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 区县卫生局将执法禁烟 根据该规定,餐厅和网吧的经营服务区、露天体育场的看台区和比赛区、机场、长途车站的候车区以及室内站台等都是禁止吸烟区域范围。此新规是为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和实现无烟奥运承诺,确定更为严格的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范围。目前市政府正对该规定进行审批。 市法制办法规二处处长张培莉介绍,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相配套,具体的执行细则将由市爱卫办或卫生部门出台,目前禁烟的执行规定和处罚措施、标准等执行细则还未出台。“但执法的力度会加大,因为执法人员增加了很多。”张培莉介绍,新规定实施后将委托各区县卫生局进行执法。 违禁抽烟者将被劝阻教育 但承担禁烟场所具体检查监管的部门却是餐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届时,这些相关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将派出专门的检查员对所管理的公共场所禁烟区域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抽烟者进行劝阻、批评教育。新规中,抽烟个人将被免于经济处罚。 “草案征集时,有检查员直接对个人的处罚规定,10块钱。后来征求意见后取消了。因为还未全面实施禁烟,处罚个人不合适,改成了处罚禁烟场所所在的管理单位。”张培莉说,抽烟者则被劝阻教育。相关禁烟公共场所也不会免责,但目前监管处罚细则尚未出来。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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