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18名死者家属各获20万元抚恤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30日04:46 东方早报

  新华社拉萨3月29日电 西藏自治区政府3月28日发布公告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拉萨 “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死亡的18名无辜群众家属给予特殊抚恤金,特殊抚恤金额为每人20万元人民币。

  公告中说,对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受伤的无辜群众和受损商铺、民房的恢复重建,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研究出台措施进行救助。

  与此同时,28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发改委、国资委、工商局、交通厅、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商务厅以及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等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在“3·14”事件中受损商户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涉及税收优惠、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受损商户恢复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贷款贴息的政策,经营用房租金的减免政策,社会救助方面的政策,受损商户再就业和医疗保险方面的政策。

  据新华社拉萨3月29日电(记者 拉巴次仁) 西藏自治区政府3月28日发布公告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拉萨 “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死亡的18名无辜群众家属,给予特殊抚恤金,金额为每人20万元人民币。

  18人遇难382人受伤

  公告中说,对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受伤的无辜群众和受损商铺、民房的恢复重建,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研究出台措施进行救助。

  3月14日,极少数不法分子在拉萨制造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烧死砍死无辜群众18人,受伤382人,被毁商铺、民房、汽车直接财产损失近2.5亿元。

  受损商户可减免税收

  28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发改委、国资委、工商局、交通厅、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商务厅以及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等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在“3·14”事件中受损商户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涉及税收优惠、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受损商户恢复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贷款贴息的政策,经营用房租金的减免政策,社会救助方面的政策,受损商户再就业和医疗保险方面的政策。

  通知指出,这些优惠政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为促进西藏和谐稳定,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 部分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对受损商户免征应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受损商户缴纳的增值税全部返还;同时对受损商户免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执行期限为2年,即2008年3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

   恢复生产经营贷款贴息政策:在自治区和拉萨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受损商户,“3·14”事件之前在区内商业银行有生产经营资金贷款的,且贷款余额部分在100万元以内的,由自治区财政贴息1年;受损商户为恢复生产经营秩序,在区内商业银行取得生产经营资金贷款的,由自治区财政在1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全额贴息3年。

   经营用房租金的减免政策:对受损商户租用生产经营用房的租金,由自治区财政在3年内给予补助。其中:2008年补助90%,2009年补助70%,2010年补助50%。

  社会救助政策:对受损商户给予生活救助,暂无居住条件的受损商户,可到拉萨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其余生活困难的受损商户,按拉萨市现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救助;上述政策执行期限为2年。

  声音

  世界佛教徒联谊会秘书长:

  参与暴力的少数僧人应重读教义

  据新华社电 3月28日,正在访华的世界佛教徒联谊会秘书长帕洛普·泰阿利说,希望参与拉萨“3·14”事件的西藏少数僧人重归寺院,重读教义,在修行中做到真正的平和、慈悲。

  “我很遗憾地看到,西藏当地的一些僧人参与了这些暴力行为。”泰阿利说,“他们参与破坏行动,伤害无辜的人,烧毁汽车,这些都不是僧侣应该做的。佛教教育人们要心怀尊重、向往和平、拒绝暴力,真正的佛教徒不会诉诸暴力,更不会为了实现自己的诉求去伤害别人。”

  泰阿利也了解到,一些西藏僧人在寺院内讨论如何组织打砸抢烧的暴力活动,“佛教教义规定僧人不应参与政治,宗教的功能不应被滥用。寺院是修行的场所,僧人的职责不是参与政治,而是静心修行。”

  “我从朋友们那里了解到,西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人民的生活比过去改善很多。西藏的宗教活动是开放的、自由的。藏传佛教不仅得到了很好传承,也在世界获得了广泛的认可。”泰阿利说,他相信西藏的绝大多数僧人都严格遵守教义,但一些僧人“误用”自己的身份,参与了“3·14”事件,“年轻的僧人将后悔他们所做出的行为。希望他们用心学习,回归心灵的平静,领悟并传播佛教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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