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政府向无辜丧生者家属发放特殊抚恤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30日15:4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拉萨三月三十日电(记者 邹辉 柳俊武)从今天开始,西藏自治区政府将陆续向“三·一四”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无辜丧生者家属发放特殊抚恤金,金额为每人二十万元人民币。

  今天上午,西藏自治区政府向两位已核实身份的无辜丧生者家属现场发放了特殊抚恤金各二十万元人民币。

  四十八岁的何红立是来自河南省灵宝市阳店镇的农民,他的女儿何欣欣在“以纯”纵火案中被夺去了年轻的生命,他和何欣欣的姑父于二十三日抵达拉萨料理后事。

  说起自己可爱的女儿,何红立便潸然泪下。他告诉记者,何欣欣本在河南南阳一所大学念书,由于家境贫寒,懂事的女儿不得不辍学,于去年来到拉萨打工,她每个月向家里寄去四、五百元人民币,是家里主要收入来源。

  何红立万万没想到飞来横祸会令家中三岁的儿子没有了姐姐。何红立已知晓放火焚烧“以纯”服装店的不法分子已被警方抓获,他希望警方严惩这些丧心病狂的不法分子。

  西藏自治区官员介绍,目前警方正在核实所有无辜丧生者的身份,一旦身份核实,政府会及时将特殊抚恤金发放给家属。

  三月十四日,极少数不法分子在拉萨制造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致十八名无辜民众丧生,受伤三百八十二人,被毁商铺、民房、汽车直接财产损失近二点五亿元人民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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