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15次被曝光 法院院长乌纱帽照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02:10 东南快报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阜阳中院”)曾因腐败窝案震惊全国。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都因受贿被判入狱。记者日前赴阜阳调查获悉,尽管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受贿者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何涛就是其中一名行贿者,他曾连续向刘家义、张自民两任法院院长行贿15次。然而,腐败窝案判决半个月后,何涛却得以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当反面教材

  行贿者却连任法院院长

  2007年1月29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家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这份编号为(2006)滁刑初字第28号的《刑事判决书》称,何涛在1998年至2004年间共向刘家义行贿14次,行贿金额达人民币3.2万元。在这几年间,何涛从阜阳中院助理审判员升至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同时,法院查明:2002年年底,何涛曾向刘家义的继任者张自民行贿2000元。后经张推荐,何涛被选为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何涛行贿的事实已经被当作反腐教育的反面教材,在安徽省政法委编撰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一书中,第89页详细载明何涛给张自民送钱的经过。据了解,该书在安徽省范围内内部发行,作为腐败重灾区,阜阳各级干部均认真学习了这本书。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在两案判决内容公开报道的半个月后,在界首市换届选举中,何涛再次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市委反复磋商

  买来的乌纱帽合法了

  记者了解到,在刘家义、张自民案件中,行贿多次并得以连任法院院长的并不止何涛一人。在刘家义的判决书中,李松涛的行贿事实紧随何涛之后。2007年3月22日,李松涛在颍上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举为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

  阜阳市纪委办公室一位副主任告诉记者:“受牵连的干部数量大,阜阳市委非常慎重。”这位副主任说,在这个问题上,阜阳市委进行了反复磋商研究,还专门派工作组到黑龙江绥化对马德腐败案进行了考察,并就此问题多次向省里汇报,最后确定了方案。这位副主任说,去年,市里最后决定,给这些干部下结论,给他们一颗定心丸。

  有知情人透露,对众多的问题干部来说这个结论不啻为一大喜讯,他们的思想包袱没了,再也不怕别人告状了,更重要的是,他们买来的乌纱帽在这次结论之后,真正合法了,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得到了升迁。

  

  对话一正科干部:

  看领导,一年开销四五千不算多

  阜阳市一位干部对这个结果愤愤不平。这位干部说,这个结果无疑给了众多的干部一个信号:不行贿,一点升迁的机会都没有;行贿,虽然有风险,但影响不大,做个检查,给个处分,还能在原来的位子上继续干下去,甚至还有升迁的可能。

  阜阳市政府一位正科级干部私下告诉记者,每年逢年过节看望领导,他都要开销四五千元,这个数字在阜阳干部中并不算多。“我不是买官,这点钱也买不了官,只能给领导送土特产。但总要给领导留个印象吧,大家都去,你不去,领导会认为你对他有意见。”他说,“我这么做不为别的,毕竟升官的事情是领导说了算,如果干部是公推公选的,那我就没必要干这个了。”

  对话何涛:

  我犯了错误,但送钱不是行贿

  在界首市委宣传部协调下,记者采访到了何涛本人。“我的问题阜阳市纪委已经给了结论,换届时阜阳市委也都很慎重,我是经过选举的。”何涛说,这个结论也是经过反复研究磋商的,阜阳纪委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给了他警告处分,他也写了书面检查。他坦言,这个结论是在换届之后才下来的。“这是给了我一个自新的机会,我在法院内部大会上也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我也是犯过错误的人,就看怎么对待了,”何涛说。

  何涛承认,向刘家义14次送了3.2万元,那是犯了错误,但向张自民送的2000元钱,被当作错误揪出来,他心有不甘,“太不划算了。”何涛说,张自民和他岳父是老同事,还给他做媒,介绍他们夫妻双方认识,“过节我去看看他不是很正常吗?”对于当初的行为,何涛认可这是“错误”,但不认可是行贿。“行贿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利益。”而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形成一种良好的关系”,“谁不希望有个进步的机会呢?”

  

  对话官员:

  不是有没有能力,而是有没有机会

  等了10年,却等来了一个轻描淡写的处理决定,对阜阳的大多数干部来说,这个决定让他们的希望再次破灭。“买的官帽子不但没掉,反倒被正式任命了。”一位官员说,这让更多清白的官员很伤心。

  阜阳市委一位干部向记者抱怨说,人生能有几个10年呢?从副科级到现在的正科级,他已经干了12年,不是有没有能力的问题,而是有没有机会。现在他已经45岁了,几乎没有什么希望了,他正在筹划离开官场,下海去做生意。

  

  阜阳何时走出腐败的阴影

  阜阳一名干部说,这样处理的导向,不但让行贿者更加胆大,而且让更多清白的干部踏入行贿者的行列。

  党纪能够替代国法吗?这名干部称,行贿与受贿同罪,好多人用公款行贿,这难道不算贪污啊!即便是不以犯罪论处,也不能就一个检查、处分了事啊!这些涉案人员大多数在要害部门,有的甚至是一把手,把这些人从要害部门调离,让他们在二线部门工作总可以吧,或者由正职降为副职使用,即便是让他们戴罪立功,那也应该让他们受到适当的惩处。

  在阜阳这名干部看来,阜阳已是积重难返,很难在短期之内走出腐败的阴影。

  2006年春节,阜阳纪委曾专门派工作人员守在市委、市政府机关家属院门口,所有带东西的外来人员统统不准进家属院。2007年春节,纪委的人还守在家属院门口,几乎没看到带东西进家属院拜年的人。

  “原因很简单,大家都不带东西了,换成代金券和银行卡了,照样去拜年。”

  

  查处行贿者也要硬

  安徽阜阳两名法官,在买官的事实被受贿者的一审判决书认定之后,一人仍得以连任法院院长,一人则被选为法院院长。一年多来,群众虽多次举报,但他们在“维护司法公正”的法院院长的位子上坐得稳稳当当。

  在阜阳,买官者官照当,并非个别现象。有关负责人的解释是:如果大换血,将导致一些部门瘫痪,要正确把握度,毕竟培养一个干部也不容易,要给他们一个自新的机会。文中负责人解释的“弦外之音”就是要“维护稳定”“法外开恩”。但他没想到这样做的后果是损害了法制的统一、纪律的尊严、司法的公正。

  行贿与受贿,本来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互为依存,且都是犯罪。长期以来,我们对受贿罪的查处力度比较大,而对行贿者的查处却太少,太轻。由于司法实践中贿赂犯罪案件在很多情况下涉及“一对一”的证据,侦破难度非常大,因此为了及时破案,检察机关需要以行贿人为突破口。为便于打击受贿犯罪,往往厚此薄彼,只要行贿人坦白就从宽,一般不做刑事追究,甚至不允许新闻媒体公布行贿者的真实姓名。

  可以想见,如果买官者官照当,党风政风何以根本好转;如果不让行贿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行贿者就会更加有恃无恐。

  “严肃惩处行贿者!”近几年的两会都有代表委员这样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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