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现场调查八旬老太死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02:1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刘杰)八旬的贺老太在煤炭总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坠楼身亡。老太的3个女儿认为医院未尽到看护责任,因此诉至法院索赔。昨天,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审理了此案,庭后法官来到贺老太坠楼的病房调查取证。(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昨天,在煤炭总医院住院楼5层的一间病房,法官向医院代理人询问了当时的情况。代理人指着一个窗户说:“贺老太就是从这跳下去的,请您看这个窗台,大概有1米高,如果没有主观意愿,是不可能坠落下去的。而且,当时纱窗被割破了,这不会是意外。”法官随后询问当时的目击证人。代理人介绍,当时病房里有一名老年痴呆症患者和一个护工,那名护工已经在公安机关做过笔录。法官表示,将前往朝阳公安分局调取证据。

  去年12月,79岁的贺老太因患2型糖尿病来到煤炭总医院,住进上述病房。女儿陪护一周后,医院便拒绝家属继续陪护。今年1月9日中午,护士在医院草坪上发现了贺老太的尸体,经法医鉴定,贺老太是高坠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昨天上午,贺老太的3个女儿都到庭参加了庭审,她们表示,自己都已退休在家,完全有能力陪护母亲,但是医院拒绝了她们的要求,同时也没能尽到看护的责任,导致母亲坠楼身亡。因此,要求煤炭总医院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近12万元。

  煤炭总医院的代理人表示,医院发现贺老太尸体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认定为非刑事案件,属于“非他杀”。而且医院对贺老太的看护属于“一级护理”,护士每隔1小时便前去巡视。当天下午1点,护士巡视病房时,贺老太还与其他病人在一起,并无异常。半个小时后,她坠楼身亡。

  贺老太的3个女儿并不认为母亲存在自杀可能。“我当天上午去看她的时候,她的精神状态很好,怎么可能会自杀?明明就是医院没有尽到看护责任。”

  庭后,法官查看了贺老太出事的案发现场,并表示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此案。(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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