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酒不喝刺伤人 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04:0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侯咏梅 雷恩仲 记者 袁钲钲)华四与魏某一同喝酒时,因“敬酒不喝”发生纠纷,华四用刀将魏某头部刺伤。青白江区法院日前在审理后对该案作出判决,华四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据悉,华四是青白江区弥牟镇一机械厂工人,去年11月29日晚,闲来无聊,他独自来到厂宿舍门口餐馆喝酒。酒过三巡后,醉醺醺的华四见素不相识的魏某等3人也到餐馆喝酒,便走过去主动邀约魏某等人坐一桌,还让老板娘把自己的酒菜也端过来让大家享用。随后,华四向魏某等人敬酒,对方爽快喝掉。魏某回敬华四,华四却推辞不喝,二人为此发生纠纷,华四摸出随身携带的刀将魏某刺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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